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申请文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人保证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
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董事(签名):
林子文 吴晓坚 薛 琴
王东晓 胡志超 王晓瑞
郝日明 陈留平 张学军
监事(签名):
贡震秋 骆 群 王东芹
高级管理人员
(签名):
吴晓坚 薛 琴 王 谊
方留平 刘玉娟 陈 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