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关于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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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 2015-12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信通”)拟与安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新公司”)签署《债权转

让合同》,向其转让融信通实际垫付给银湖网投资人的投资本金以及投资人收益

等产生的债权共计 3926.48 万元,安新公司按照总额的 80%,即 3141.18 万元向

融信通支付转让价款,相应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的等费用无偿转让给安新公

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融信通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为保证投资人的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融信通建立了完善的风险备用金制度,用于垫付逾期债权和收购

不良债权。为促进融信通业务发展,改善资产结构,融信通拟与安新公司签署

《债权转让合同》,向其转让融信通实际垫付给银湖网投资人的投资本金以及投

资人收益等产生的债权共计 3926.48 万元,安新公司按照总额的 80%,即

3141.18 万元向融信通支付转让价款;同时将根据相关合同/协议中的对应条款

计算出来的应当收取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 4739.79 万元人民币无偿

1

转让给安新公司。本公司与安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

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新县城雁翎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11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5 日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甲方: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安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一)债权转让

1、甲方转让的债权为债务人逾期达三个月以上(包含三个月)且甲方实

际垫付给银湖网投资人的投资本金以及由于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支付投资人的收益,逾期罚息、违约金。

2、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始到 2015 年 12 月 11 日止,甲方垫付的债权本

金、投资人收益计 3926.48 万元人民币,甲方根据相关合同/协议中的对应条

款,计算出来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 4739.79 万元人民币,两项费用

合计 8666.27 万元人民币。

(二) 债权转让日及转让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日为乙方支付完毕第一期债权转让费之日。

(1)甲方将本合同载明的债权本金、投资人收益计 3926.48 万元人民币

2

以 80%的折扣率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 3141.18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无偿转让给乙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始到 2015 年 12 月 11 日止,甲方根据相关合同/协议中的对应条款,计算出来

的应当收取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 4739.79 万元人民币,实际应计算

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之日)。

(3)因甲方将应收取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无偿转让给乙方,故乙

方同意/承诺:不论甲方相关债权合同中涉及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约定的

收取/收费标准是否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论相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司法机构是否裁定或判决债务人减少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的支付金额,乙

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减少/拖延/拒绝/抵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债权本金、投资人

受益转让费用(3141.18 万元人民币)。即,甲方收取的债权转让费用 3141.18

万元人民币与乙方收取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无关。

2、债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一期

价款,第一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 50%,即 1570.59 万元人民币。乙方支付剩余

价款时间不得迟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三)乙方后续购买的义务

乙方同意对甲方之后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债权进行后续购买,甲方承认乙方

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还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债权转让方才生效。

1、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了第一期的转让价款。

2、甲方控股股东,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出具相关决议,同意

该次债权转让。

3

四、本次转让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调整,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本次交易的实施

有利于盘活资产,释放资源、从而更好地支持现有业务转型与发展,有利于公司

财务状况的改善及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资

产流动性,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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