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4-11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原定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2015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因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申请,因此,公
司董事会决定将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延期
至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5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公司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6%,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三)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
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30(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系
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 会议议案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
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上海绿新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
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
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绿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
1-2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
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
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
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
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2.00
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
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
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
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申请数字证书需向
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
果。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
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联 系 人:张晓东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
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
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