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5-121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2 月 14 日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 2015 年
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后,我们对
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该等关联交易均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在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公司预计2015年第四季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行
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2、董事会对2015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
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5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
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戈向阳 陈胜华 李 鸿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