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的说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开始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
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中简称“128 号文”)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连续停牌。公司本
次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1.40 元/股,
在 2015 年 8 月 21 日至 2015 年 9 月 21 日期间(本次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
交易日内),大港股份的收盘价从 13.44 元/股下降至 11.40 元/股,下降幅度为
15.18%;中小板指(399005.SZ)从 8009.03 下降至 6865.58 点,下降幅度为 14.28%;
地产指数(399241.SZ)从 2760.09 下降至 2373.92 点,下降幅度为 13.99%。剔
除大盘因素后,公司 A 股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跌幅为 0.90%;剔除
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 A 股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 1.19%。
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未
达 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