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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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司将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现将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12月17日至2015 年12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5:00至2015年12月

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舜华西路699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五)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2月15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原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

路699号)

联系人:王廷山

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

传真: 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 25010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

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5479 神思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5479;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

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

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

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神思电子”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479 买入 1.00 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

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

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

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

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

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神思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

“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5:00 至2015年12

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

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2、《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打 “√”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

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证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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