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5(14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在公司12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年12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选举胡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监
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叁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于2015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叁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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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胡宝良先生:生于 1970 年 4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本科学
历。胡宝良先生 1994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恒华有限副经理及总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云南电顾监事;
2005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恒桦监事;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0 月担任天津恒
华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宝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4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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