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5-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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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关于《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

议》

之协议

二零一五年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王

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

甲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甲方乙方签署的《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

议之补充协议》,特订立以下协议。

1 甲乙丙三方同意,2016 年 1 月 1 日至交割日,因《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

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而新增的每吨增加的 0.23 元污水处理费由丙方承

接。

2 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随《王新庄污水

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而生效;若《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

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未生效、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未生效或

立即解除或失效。

3 本协议壹式十份,协议三方各持两份,其余用作上报材料时使用,每份文

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主管部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之签署页)

丙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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