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5-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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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庄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零一五年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友好协商,在原《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基础上

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 将《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第 4.2 条修改为“本补充

协议生效日为 2016 年 1 月 1 日。”

2 双方确认,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 本补充协议作为《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

系《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

协议与《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

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

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内准。

4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十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作上报

材料时使用,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签章页)

甲方(主管部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签章页)

乙方(公司):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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