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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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创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0,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5.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65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3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750%。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75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3.54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1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75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8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5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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