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02:38: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9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事宜,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 年 10 月 22 日

(星期三)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确认本

次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2015 年 11 月 5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2015 年 12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86、2015-087、2015-088、2015-094)。经申请,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

2015-089)。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

2015-092)。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

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华源农业(大连)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

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融资。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和商谈,就本次重组事项会同相

关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及论证。与此同时,公司组建了项目团队积极开展尽职调查

等工作,团队成员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

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加速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1 月 7 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4 年修订)》 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不晚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

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未获得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塔食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