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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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五年十二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 1、关于受让山西安泰易高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日常债务豁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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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山西安泰易高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2 号文核准,于 2009 年 8

月 17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为 6.50 元,共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 万元,原计划主要用于

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及 10 万吨二甲醚项目。

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

投资建设 80 万吨矿渣细粉工程和 4.5 亿 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矿渣粉工程已于 2011 年 1 月投入生产,天

然气项目因受行业和市场形势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影响暂缓建设。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对上述天然气

项目的出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成立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其余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引进易高环保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易高环保”)和气丰投资有限公司(“气丰公司”)对煤化工公司进行

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煤化工公司更名为山西安泰易高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泰易高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类型及股权结构相应发生变更。

近年来,因行业和市场形势持续低迷,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流动

资金紧张,液化天然气项目暂缓建设。经公司与易高环保和气丰投资三方协商,

决定终止项目合作,易高环保和气丰投资向本公司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安泰易高公

司 35%的股权和 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因易高环保与气丰投资均未实际

缴付出资,故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安泰易高公

司 100%股权,安泰易高公司由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

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权转让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原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即行终止,易

高环保及气丰投资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全部辞任。同时,与公司

开展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各股

东及公司共同签署的焦炉煤气购销合同等文件)即行终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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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如议案一所述,公司将无偿受让易高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气丰投资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的山西安泰易高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安泰易高公司”)35%和 25%

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安泰易高公司 100%股权,安泰易高公

司由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

安泰易高公司原系为负责 4.5 亿 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及

日常运营管理而设立。因行业和市场形势持续低迷,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

响,流动资金紧张,天然气项目暂缓建设。公司拟在上述股权转让经商务主管部

门批准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将安泰易高公司清算注销。同时,将

原投入该公司作为注册资本的 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承

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安泰易高

公司注销的有关事宜。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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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债务豁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债务豁免情况

山西晨阳物贸有限公司、介休市泰拓能源有限公司、介休市新意达煤化有限

公司、介休市佳泰选煤有限公司、天津佳科景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河间市九洲

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及介休市大成安装服务部等 7 家公司是本公司的长期业

务合作单位,向本公司销售生产所需的原煤、精煤及保温材料或提供施工劳务。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上述 7 家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债务合计

为 188,881,395.60 元。鉴于公司目前存在一定的经营困难,资金较为紧张,而

上述各方为尽快收回部分款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各甲方与公司分别签署了《债

务豁免协议》,同意豁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上述部分债务,豁免金额合计

143,881,395.60 元。

二、《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豁免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同意豁免乙方部分债务(具体金额见下表

所示);

2、经前述豁免后,乙方尚需向甲方支付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具体金额见

下表所示),乙方应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除乙方应按时支付

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之外,本次债务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3、上述豁免以及经豁免后乙方应付款项的支付完成后,视为乙方对甲方的

所有欠款已全部结清;

4、如乙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向甲方支付完毕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此之外,非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豁免

协议不得变更、解除、终止、撤销。

三、债权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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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元

采购/劳务合同履行情况 截至 2014 债务豁免 豁免后的

债权方 债务合计 剩余应付款

总货款/劳务款 已付金额 年底欠款 金额

介休市大成安

21,929,092.20 9,700,000.00 - 12,229,092.20 9,329,092.20 2,900,000.00

装服务部

山西晨阳物贸

161,774,169.21 136,929,597.30 6,011,937.31 30,856,509.22 23,506,509.22 7,350,000.00

有限公司

介休市泰拓能

23,466,039.80 1,531,800.00 32,542,383.52 54,476,623.32 41,476,623.32 13,000,000.00

源有限公司

介休市新意达

66,221,701.73 40,672,390.33 - 25,549,311.40 19,469,311.40 6,080,000.00

煤化有限公司

介休市佳泰选

48,741,104.59 24,332,400.00 -347,527.78 24,061,176.81 18,331,176.81 5,730,000.00

煤有限公司

天津佳科景泰

国际贸易有限 40,708,775.51 14,784,000.00 - 25,924,775.51 19,744,775.51 6,180,000.00

公司

河间市九洲化

工保温材料有 6,548,058.66 1,279,239.00 10,515,087.48 15,783,907.14 12,023,907.14 3,760,000.00

限公司

合 计 369,388,941.70 229,229,426.63 48,721,880.53 188,881,395.60 143,881,395.60 45,000,000.00

四、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上述债务豁免共计 143,881,395.60 元,将计入公

司 2015 年营业外收入。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改善

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

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定数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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