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11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以
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以非现场
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 9 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 9 人,
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一江先生、刘俊先生、
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陆川先生、陈开成先生、林爱梅女士、
薛一平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徐州徐工施维
英机械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李锁云先生、陆川先生、吴江龙
先生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5 名非关联董
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15-114 的
公告。
(二)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15-115 的
公告。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
程》记载的公司住所予以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邮政编码:221004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邮政编码:221004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公
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15-116 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