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

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

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或“本公司”或“公司”)就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

117,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14.99 元/股,若依照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的上限和发行底价测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7,805.20

万股(含)。

依此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4,022.70 万股,净资产规模增加

117,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等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由于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因此发

行完成后每股净资产有所增加。同时,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财务风险将进

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资产负债结构得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财

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一)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6 年 3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总额为上限 117,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3、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7,805.20 万股。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5、2015 年度、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均与 2014 年持平,即 2015 年和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851.76 万元。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发行前) 2016 年末(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6,217.50 66,217.50 74,02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851.76 16,851.76 16,851.76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188,423.17 216,633.77 216,633.7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216,633.77 233,485.53 350,485.5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25 0.23

每股净资产(元) 3.27 3.53 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9 7.49 5.39

注: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共 1,500 万股。该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回购并注销 32.5 万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实施完成,具体情况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

股。

基于 2014 年的净利润假设 2016 年度净利的增长率为 10%、20%、30%的情况

如下:

项目 2016 年末

基于 2014 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 10.00% 20.00% 30.00%

总股本(万股) 74,022.70 74,022.70 74,02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536.94 20,222.11 21,907.29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216,633.77 216,633.77 216,633.7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352,170.71 353,855.88 355,541.0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28 0.30

每股净资产(元) 4.76 4.78 4.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1 6.43 6.95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

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

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

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增速,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

证,募投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多元化

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募投项目的

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类型和收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投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

一步提升。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进

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设专户

存储,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

途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

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

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

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

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

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

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

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

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旷达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