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 1.00
元。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本次发行。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时间: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
行。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十家,其中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控制的企业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创
投”),其余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不超过 78,052,034 股(含)。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
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
方式: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1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14.99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发行数量上限亦将作相应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
确定。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过程,
接受根据其他申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点: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额(万元)
1 新疆若羌一期 20MW 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 17,005.15 17,000.00
2 河北宣化一期 30MW 光伏发电项目 28,000.00 25,500.00
3 陕西榆林 100MW 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 50MW 项目 45,000.00 42,500.00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 30MW 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4 9,048.28 8,500.00
一期 10MW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22,553.43 117,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1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方案修订的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