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10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中先生的通知,
李中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19,700 股,增持金额 500.1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其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中先生的通知,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中先生,将通过二级市
场增持不低于 500 万元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详见公司 2015-056
号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5 年 12 月 9 日,李中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19,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成交均价为 8.07 元/
股,增持金额为 500.10 万元。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中先生本次
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李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李
中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李中先生严格履行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
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