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0 1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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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13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厚春先生、马革先生和李祖芹先生通知,三人近日分别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

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2 月 9 日,常厚春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6,157,700 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5%,占其持股总数的 11.14%)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质押

给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质押期间该

部分股份予以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常厚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29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7%,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0,438,200 股,占常厚春先生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88%,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

2、2015 年 12 月 9 日,马革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4,105,100 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0%,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1%)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质押给

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质押期间该部

分股份予以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马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999,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5%,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5,135,600 股,占马革先生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36.92%,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

3、2015 年 12 月 9 日,李祖芹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4,105,100 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0%,占其持股总数的 9.86%)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质押给

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质押期间该部

分股份予以冻结。

1

截至本公告日,李祖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642,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6%,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4,105,100 股,占李祖芹先生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9.86%,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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