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向全体董事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
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
式召开。
(四)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五)董事长吴青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继续
停牌申请,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起停牌。
由于所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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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22),进入重大资产重
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原因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3、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
普(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对象尚未确定,正在与多方沟通。
(2)交易方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拟为控股股东的甲醇、醋酸和醋
酸乙酯等相关业务、资产,具体资产范围和形式尚未最终确定。
4、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基本确定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
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积极与相关各方就交易具体方案进行
研究和论证。重组方案的确定尚需进一步商讨。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入重组停牌程
序满一个月时及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自停牌之日起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信息披露文件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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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筹划中的重组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但由于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较为复杂,相关各方仍需较长时间商讨论
证方案,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
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需履行相应的国资部门审批程序并取得江苏
省国资委的预批复。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确定具体交易方
案、标的资产范围及其估值等,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
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停
牌期间,公司还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
(二)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
言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继续停牌申请事项,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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