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江 苏 省 江 阴 -靖 江 工 业 园 区 同 康 路 15 号 )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1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特别提示
1、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一步明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八大处控股、华
轩基金和郑亚平共计 3 名特定投资者。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8,756.7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确定为 9.3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环宇
投资持有本公司 21.34%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八大处控股将持有公司 15,005.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0%,为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6、八大处控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15,005.36 万股股票事项已取得海淀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7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高端教育产
业投资项目——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
8、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
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详见“第六节 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
9、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关于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10、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公司董事会已编制并审议通过《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
目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5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7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3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 2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3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7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 45
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含义如下:
中泰桥梁、发行人、公司、
指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环宇投资 指 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本次
八大处控股 指
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
华轩基金 指
象
金陵控股 指 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重要股东
文华学信 指 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文凯兴 指 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八大处控股的
海国投 指
控股股东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56.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A 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
近三年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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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tai Bridge Steel Structure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禹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泰桥梁
股票代码:002659
成立时间:1999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1,100 万元
经营范围:桥梁钢结构及其他金属结构及构件的制造、施工、安装、运输、
修复和加固、技术咨询;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普通机械的销售;普通机械的修
理;起重运输机械制造、加工、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同康路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同康路 15 号
邮政编码:214521
电话号码:0523-84633018
传真号码:0523-84633000
公司网址:www.ztsschina.com
电子信箱:ztql@ztsschina.com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本公司主要从事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业务范围涵盖桥梁钢结构研究、工艺
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桥梁钢结构工程的细分领域。公司自设立以来,承担
过钢箱梁、钢桁梁、钢砼结合梁、钢管拱、钢箱拱、钢套箱、钢锚箱等类别的桥
梁钢结构工程形式,工程领域涉及悬索桥、斜拉桥、梁式桥、拱式桥等桥梁结构
类型。
7
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增速放缓,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受到一定影响,进
而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
剧,同时人工成本快速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公司 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净利润分别为 4,487.36 万元、-6,281.54 万元、1,294.58 万
元。此外,公司现有主业发展一直受资金不足的制约,近几年的工程垫款等资金,
主要依靠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所产生的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
水平。
为了能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的现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补充现有主业流动资金、偿还债券本息,增强公司
的资本实力;与此同时,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我国居民教育消费水平不断升级,
对以国际学校为代表的高端教育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拟抓住目前高端教育发展
的有利时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展高端教育中的国际学校业务,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对于资金规模需求较大,公司营运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
资,业务规模的扩张受制于上市公司自身的资金实力。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1,894.91 万元、4,208.13 万元、5,017.16 万
元,大额利息支出降低了公司的利润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营运资金将大幅增
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业务拓展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
2、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公司拟募集资金 12 亿元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发展高端教
育业务。该项目为公司发展第二主业、实施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
司整合市场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公司综合实力,同时还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8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共计 3 名特定
投资者。
与华轩基金受同一控制的金陵控股持有公司 2,450 万股股票,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7.88%1。八大处控股、郑亚平与本公司以及环宇投资没有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系。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经董事会确定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9.3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8,756.7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
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
1
金陵控股于 2015 年 8 月将其持有公司的 1,550 万股股票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业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共计 3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3 名特定投资者的
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1 八大处控股 140,000.00
2 华轩基金 25,000.00
3 郑亚平 10,000.00
合 计 175,0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六)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此次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7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120,000 万元将用于高端教育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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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高端教育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子公
1 148,050.00 120,000.00
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
2 偿还公司债券本息、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
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
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可能根据
自筹资金的情况提前进行教育产业投资或偿还债券,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华轩基金与金陵控股系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投资机构,且金陵
控股持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88%,因此华轩基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八大处控股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15,005.36 万股,其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后所持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0.10%,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八大处控股视
同本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亦构成关联交易。
郑亚平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环宇投资持有本公司 21.34%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
股东,环宇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陈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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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八大处控股将持有公司 15,005.36 万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30.1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
变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
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
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八大处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已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八大处公司参与
中泰桥梁公司定向增发的批复》(海国资发﹝2015﹞87 号),同意八大处控股
有限公司参与中泰桥梁定向增发。
本次进一步明确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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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共计 3 名特定
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简要介绍如下:
一、八大处控股
(一)八大处控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屹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1801852487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杏石口路 65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1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二)八大处控股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八大处控股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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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100%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00%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100%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北京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经营有限公司 任公司
51% 49%
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八大处控股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八大处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情况
八大处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均未受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
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情况
(1)关于解决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批
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以自有资金 2.9 亿元增资文凯兴。增资后文凯兴注
册资本为 2,285.8275 万元,其中文华学信持有 1,285.8275 万元出资额,占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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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的 56.25%,八大处控股持有 1,000.00 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 43.75%。
2015 年 10 月 13 日,文凯兴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鉴于上市公司与八大处控股共同持有文凯兴的股权,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八
大处控股承诺:
“为避免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一年期间,通过将本公司持有的文凯兴的全部股权通过合
法合规的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将文凯兴股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的方式退出
文凯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亦不再从事与教育投资相关的业
务。”
上市公司承诺:“本公司拟通过向八大处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八大处控
股对本公司的控股,上述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
特此承诺,八大处控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启动其持有的文
凯兴股权的对外转让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积极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申请受让八大处控股所持有的文凯兴股权。”
八大处控股为国有控股企业,其对外转让文凯兴股权需要履行评估、国资备
案以及挂牌程序,上市公司能否受让文凯兴股权以及受让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未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或减少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八
大处控股出具了《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
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八大处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上市公司未来将从事与教育投资相关的业务,八大处控股将以尽量避
免或减少同业竞争为基本原则,将所拥有的成熟、优质的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如由于八大处控股拥有的部分该类资产尚不成熟或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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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处控股将在未来合理的期间内,待资产成熟后以公允价格由实施资产注入后
的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或通过出售股权及资产给非关联第三方。
(4)如八大处控股(包括八大处控股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受其控制
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
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2、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八大处控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公司未来发生的交易
将构成关联交易。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八大处控
股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给予八大处控股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八大处控股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八大处控股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
4、八大处控股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八大处控股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
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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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六)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八大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八大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二、华轩基金
(一)华轩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宇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61,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1094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 28 号 3026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华轩基金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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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宇
45%
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
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合会
100% 100%
泸州博腾商贸 华软投资(上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LP,32.26% GP,0.97% LP,66.7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
上海华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有限公司
50.82% 49.18%
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华轩基金的实际控制人系王广宇先生。
(三)华轩基金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华轩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轩基金已经投资了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麦格米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唯万密封
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等。
(四)华轩基金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71,221,217.89
其中:流动资产 353,858,406.47
总负债 183,495,249.15
其中:流动负债 183,495,249.15
所有者权益 587,725,968.74
注:2014 年度数据由北京中同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元)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6,733,8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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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 14,826,425.69
利润总额 14,826,425.69
净利润 11,119,819.27
注:2014 年度数据由北京中同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华轩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
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华轩基金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
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华轩基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与华轩基金不会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关联交易增
加的情形。
(七)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华轩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
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华轩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郑亚平先生
郑亚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靖江市。
最近 5 年郑亚平先生一直担任靖江市亚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投
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靖江市亚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泰钢构”)的执行董事,2013 年起至今还担任江苏中钢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钢建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郑亚平先生分别持有亚泰投
资、亚泰钢构和中钢建设 61.11%、51.25%和 51%的股权。亚泰投资主要从事对外
投资和物资贸易,亚泰钢构主要从事轻钢结构施工业务,中钢建设主要从事建筑
工程施工业务。
19
郑亚平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郑亚平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亦
不存在关联交易。
2013-2014 年度,中泰桥梁曾向郑亚平先生控制的亚泰钢构租赁厂房用于生
产,租金分别为 160 万元和 43.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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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共计 3 名特定投
资者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和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56.70 万股(含 18,756.7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将分
别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15,005.36 万股股份、2,679.53 万股股
份、1,071.81 万股股份。
各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即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3 元/股。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及每股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约定价格以现金认购上市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缴付的认购价款分别为人民币 1,400,000,000 元、
250,000,000 元和 100,000,000 元。
2、锁定期
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此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八大处控股、华轩基金和郑亚平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协议生效条件
认购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
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所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4、违约责任
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金额及方式另行约定。
2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7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120,000 万元将用于高端教育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子
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高端教育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子公
1 148,050.00 120,000.00
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
2 偿还公司债券本息、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
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
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可能根据
自筹资金的情况提前进行教育产业投资或偿还债券,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前景分析
(一)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近几年资金缺口主要依靠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使得资产负
债率持续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偿还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流
动资金将得到充实。以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为例,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资产负债率将分别由发行前的 1.16、0.54 和 71.07%
变化至发行后的 1.60、0.98 和 56.78%,表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公司优化
23
资本结构,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保障公司业务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二)保障按期足额偿还债券,降低财务费用,树立企业良好形
象
公司目前从事的桥梁钢结构业务对资金规模需求较大,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
需求,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发行了 2.5 亿元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7%,债券利息
对公司盈利的压力较大,2014 年度债券利息为 1,813.61 万元,是同期利润总额
的 1.15 倍。此外,2015 年 10 月公司上调票面利率至 7.2%,资金成本进一步提
高。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偿还债券后,既能显著降低公司的财务成
本,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
(三)投资教育事业,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
回报
公司拟募集资金 12 亿元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计划在北京
新建学校,从事教育事业,以抓住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的契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文凯兴,自建校舍筹办高端民办学校,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高端教育需求,
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给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三、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批
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以自有资金 2.9 亿元增资文凯兴。增资后文凯兴注
册资本为 2,285.8275 万元,其中文华学信持有 1,285.8275 万元出资额,占总出
资额的 56.25%,八大处控股持有 1,000.00 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 43.75%。
2015 年 10 月 13 日,文凯兴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文凯兴使用自有资金拟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清华附中”)共同
在北京市朝阳区举办一所覆盖小学、初中、高中的 12 年一贯制全日制基础教育
的国际学校。同时,文凯兴将使用 14.81 亿元投资建设国际学校所需的全部基础
设施和教学设备,并租赁予上述国际学校使用,同时还将向其提供物业管理等专
24
业服务。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 12 亿元投资文凯兴,用于上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所
需剩余资金由文凯兴自行解决。公司投资文凯兴的 12 亿元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金额
投资方式 说明
(单位:亿元)
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向文凯兴增资 6 亿元,
增资后文凯兴注册资本为 4,946.1952 万元,其中公司控
制 79.78%的股权,八大处控股持有 20.22%的股权。另八
增资 6.00
大处控股已承诺将其所持文凯兴股权对外通过产权交易
所挂牌转让,公司亦承诺将积极参与竞价,实现全资控
股文凯兴
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向文凯兴提供 6 亿元资
有偿使用资金 6.00 金供其有偿使用,资金占用费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
合计 12.00
注:本次增资已经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批准(海国资发﹝2015﹞121号),增资的作价依据
为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5)第037号《评估报告》,评估基
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向文凯兴增资和有偿提供资金已经文凯兴股东会审议
通过,发行人与文凯兴、八大处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本次增
资事项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八大处控股作为文凯兴的少数股东
本次不向文凯兴增资或提供资金,故为了保证发行人股东的利益,发行人向文凯
兴提供的 6 亿元资金将按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八大处控股将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了避免同
业竞争,其已承诺在履行完国有资产转让审批程序后,将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
让其所持文凯兴少数股权;同时发行人为了实现全资控股文凯兴,亦承诺将积极
参与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按照预期合并原则,发行人受让文凯兴股权金额(按
照评估值 22,553.57 万元计算)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按照 2014 年末资产总额
195,785.99 万元计算)比例为 11.52%,不构成借壳上市,不适用于《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若发行人顺利取得文凯兴的少数股权,则文凯兴少数股
东损益将不会影响发行人母公司股东的收益。
(一)项目投资情况
25
文凯兴计划购建国际学校所需的学校教室、图书馆、教师公寓、学生宿舍、
研究中心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并向国际学校提供租赁和管理服务等。建设项
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1年 第2年 合计
建设投资 87,500.00 37,500.00 125,000.00
设备投资 3,200.00 12,800.00 16,000.00
预备费 - 7,050.00 7,050.00
总投资金额 90,700.00 57,350.00 148,050.00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148,05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5,000 万元,
计划建设 21.2 万平米的教学楼、宿舍、图书馆、运动场等教育设施,教学设备
投资 16,000 万元,预备费 7,050 万元。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计划于 2017 年
6 月完工并交付使用。
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系建筑建设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数量(平方米) 单价(元/平方米) 投资额(亿元)
1 建安工程费 9.56
1.1 土建工程 212,226 3,000 6.37
1.2 设备安装工程 212,226 1,500 3.19
2 装饰工程 2.24
2.1 内部装饰工程费 212,226 850 1.81
2.2 外部装饰工程费 212,226 200 0.43
3 室外工程费 0.70
3.1 管网 212,226 200 0.43
3.2 道路及场地硬化 98,968 180 0.18
3.3 绿化 42,516 200 0.09
合计 12.50
项目的设备投资主要包括室内冰球场、游泳池等运动场馆的配套设备,电梯、
空调等建设配套设备,家具、电脑等教学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空调系统 5,100
2 家具、电脑等教学设备 4,700
26
3 智能化系统设备 1,300
4 冰球场 1,300
5 供电设备 1,000
6 消防系统设备 1,000
7 游泳馆 900
8 电梯 800
合计 16,000
预备费主要包括地址勘察费、规划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各项费用,其金额按建设、设备投资额的5%匡算。
(二)项目运营和效益测算
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以文凯兴作为教育服务公司平台,将把全部
教学楼、宿舍、图书馆、运动场等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教学设备租赁予由其与清
华附中共同举办的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以下简称:凯文学校)使用,并为其
提供物业管理、运营管理等专项服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来源于:文凯兴
将与凯文学校签订排他性长期服务协议,向凯文学校收取房屋、设备租金,物业
管理费、运营管理费等专项服务费,具体金额会参考凯文学校的收入情况。
以举办人的身份,运用自有资金设立学校
文凯兴
建
设
清
华
基附
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运 础中
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 营管理费等专项服务费 设凯
(民办非营利性机构) 施文
提供校舍租赁、物业管理、 国
运营管理服务 际
学
校
租赁
教学楼、宿舍、图书馆、运动场等教育设施
27
1、凯文学校的情况
凯文学校作为国际学校的运营主体,将在清华附中的支持下,建立起从小学
到高中的12年基础教育体系,并面向北京市招收大陆籍及外籍适龄学生,向学生
提供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为学生申请海外大学奠定良好的基础。
凯文学校计划招生规模为4,100人,预计于2016年底开始招生工作,2017年9
月正式开学,7个学年后能够招满。预计招生进度如下:
学年 小学(1-5 年级) 初中(6-8 年级) 高中(9-12 年级) 总计
2017-2018 440 440 900 1,780
2018-2019 660 740 1,400 2,800
2019-2020 780 840 1,680 3,300
2020-2021 800 900 1,980 3,680
2021-2022 800 900 2,180 3,880
2022-2023 800 900 2,280 3,980
2023-2024 800 900 2,400 4,100
凯文学校的收入主要包括学费(20万元/人年),住宿费(4万元/人年)和课
外专项培训(3.5万/人年)。该校面向北京市招收有留学意愿的学生,为了让学
生更好适应海外留学生活,初高中的学生住校率要求不低于80%。为满足学生提
升艺术(舞蹈、美术、音乐)和体育(冰球、网球)等方面专业素养和升学补习
的需求,学校特开设了多类课外专项培训课程供学生选修。
在制定学费收费标准时,发行人参考了多家位于北京,且与发行人拟建设的
国际学校规模类似的国际学校收费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学校名称 小学 初中 高中
常春藤国际学校 17.45 18.10 19.25
北京加拿大国际学校 18.40 18.70 20.80
北京德威英国国际学校 20.80 22.53 24.40
北京哈罗英国学校 20.82 23.01 24.81
北京顺义国际学校 21.43 22.74 24.66
北京京西国际学校 21.95 23.30 25.95
北京市鼎石学校 23.00 26.00 26.00
平均 20.55 22.05 23.70
28
注:上述数据均来自各校2015-2016学年招生信息。
发行人在制定住宿费标准时也参考了同类国际学校的情况,而专项培训费则
参考了民办培训学校的标准。
综上所述,凯文学校在开始招生后的收入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学年 学费 住宿费 专项培训费 总计
2017-2018 35,600 1,280 1,558 38,438
2018-2019 56,000 3,200 4,900 64,100
2019-2020 66,000 5,696 5,775 77,471
2020-2021 73,600 8,064 6,440 88,104
2021-2022 77,600 9,408 6,790 93,798
2022-2023 79,600 10,176 6,965 96,741
2023-2024 82,000 10,560 7,175 99,735
凯文学校的成本主要为教师工资、支付给文凯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运营
管理费等专项服务费。其中,教师工资参照北京同档次国际学校教师工资确定,
预计招生满员后,学校教职工约500人,每学年教职工费用合计约2亿元。凯文学
校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参考同行业公司枫叶教育集团(HK:01317)、海亮教育
集团(NASDAQ:HLG)测算,分别占收入的10%和4%,预计合计每年约1.4亿元,
从而保证学校有足够资金保持稳定持续运营。
2、文凯兴的情况
文凯兴将其购建的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教学设备租赁予凯文学校使用,还提
供物业管理等专项服务,故向凯文学校收取的房屋、设备租金,物业管理费、运
营管理费等专项服务费。在综合考虑了租赁物业及设备的购建成本、物业管理及
其他服务的难度,文凯兴每学年将向凯文学校收取租金2.4亿元、物业管理费2
亿元、其他专项服务费2亿元。同时考虑到凯文学校开办初期入学率相对较低,
文凯兴在开始办学的前4年分别按30%、70%、80%和90%的比例计收租金和管理服
务费。上述收费标准既保证了文凯兴的投资收益,又为学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
金基础。
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文凯兴的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9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9,600.00 32,000.00 48,000.00 54,400.00 60,800.00 64,000.00 64,000.00 64,000.00
营业成本 4,113.37 8,226.73 8,226.73 8,226.73 8,226.73 8,226.73 8,226.73 8,226.73
营业税金
537.60 1,792.00 2,688.00 3,046.40 3,404.80 3,584.00 3,584.00 3,584.00
及附加
管理费用 932.00 1,940.00 2,660.00 2,948.00 3,236.00 3,380.00 3,380.00 3,380.00
财务费用
4,402.50 4,225.00 3,225.00 1,700.00 - - - -
[注]
营业利润 -385.47 15,816.27 31,200.27 38,478.87 45,932.47 48,809.27 48,809.27 48,809.27
所得稅 -96.37 3,954.07 7,800.07 9,619.72 11,483.12 12,202.32 12,202.32 12,202.32
净利润 -289.10 11,862.20 23,400.20 28,859.15 34,449.35 36,606.95 36,606.95 36,606.95
[注]:财务费用包含文凯兴单体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资金使用费,文凯兴于2017年、2018年、
2019年和2020年向上市公司支付利息3,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和1,700万元,减少
了相应年度文凯兴单体的净利润。上市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文凯兴的此笔财务费用与上市
公司利息收入予以抵消。
文凯兴按学年确定向凯文学校收取租金和管理费的标准,而其会计期间为自
然年,因此每学年的收入需按一定比例在两个自然年度间分摊。文凯兴的成本为
房屋设备、土地使用权的折旧和摊销,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主要系缴纳的营业
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则包含了日常管理开支和缴纳的房产税。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如下:
项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净现值(Ic=12%): 58,164 万元 99,420 万元
内部收益率: 27.89% 37.85%
投资回收期: 6.28 年 5.63 年
3、对发行人的影响
对中泰桥梁母公司而言,除按投资比例分享文凯兴的税后收益外,还可取得
资金占用费收益。若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取得了八大处控股所持的文凯兴股权,
则公司可以取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收益和资金占用费收益。
(三)资质审批情况
1、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30
文凯兴已在北京市发改委办理了本建设项目的核准(京发改[2013]1497号),
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批复(朝环保审字[2015]1539号),
目前文凯兴正在办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国际学校建设项目的延期手
续,且已通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审批确认。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北马房村,文凯兴已于 2013 年
5 月取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3]0025
号),并于 2013 年 11 月取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京
国土[建]字(2013)206 号)。目前文凯兴正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
续。
2、学校办学资质审批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两级教委的意见,文凯兴和清华附中将共同在朝阳区金
盏乡举办一所覆盖中小学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国际学校,即凯文学校。根据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该校需在取得办学许可后方可招生,申请办学许可的条件具体说明
如下:
(1)审批级别
我国对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审批采取了分级审批,其中对于设立中等及以
下的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
进法》”)第11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
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13条,设立实
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区、县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因文凯兴在北京市朝阳区举办民办学校,故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其须取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北京
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申请流程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设立:
①先申报筹设,申报后三年内完成筹设再申请设立教育机构;
31
②直接申请设立教育机构。
自学校建设立项以来,文凯兴与市、区两级教委保持着项目进度实时紧密沟
通,将会在达到办学条件后,再直接申请设立学校,办理办学许可证。
凯文学校的校舍、教学设备等硬件均由文凯兴通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建设,而且该校计划于2017年开始首期招生,并于同年9月开
学。
(3)申请条件
北京市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较好的地区,目前有多所国际学校在长期运行,
并且还不断有新办的学校投入招生。北京市为了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专门出台
了明确针对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标准,从而极大的方便了凯文学校申办许可的准备
工作。凯文学校在筹备期就已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确保能够及时顺
利的取得办学许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
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北
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于2005年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京教策〔2005〕8号)》(以下简称:《办学标准》),分别从学校规模、用地与建
筑设施,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教师和工作人员和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设置四个
方面对办学条件进行了规定。为了保证满足条件,凯文学校在筹备过程中重点做
了如下准备:
①学校规模、用地与建筑设施
A、学校设置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符合城市规划和教育规划;新建学校选址需注重安
全因素;交通便于学生就学。
凯文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北马房村,系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的重要教
育配套项目;周边的多条交通主干道——特别是机场高速、机场第二高速、京通
快速、五环路——已经形成路网结构的支撑,使得该校交通便利。
B、学校规模
32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
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学校
的适宜规模如下:
学校类型 适宜规模 班额(人/班)
小学 每年级 2-4 班 ≤40
初中 每年级 6-10 班 ≤40
高中 每年级 8-12 班 ≤45
凯文学校的设计招生规模为4,100人,符合要求。
C、校地面积与规划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占地面积应满足建设必要的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
场地、绿化用地的需要,其中建设用地和体育场地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建设用地:应当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需的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
(室)、阶梯教室、风雨操场(体育馆)等建筑所需用地。
体育场地:应当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需的200米(或300米、400米)环形跑
道和100米直跑道用地,以及篮排球场地、器械场地所需用地。
根据学校所处位置和办学规模的不同,学校占地面积的最高要求为:小学占
地面积不小于2.27万平方米,初中为2.43万平方米,而高中则为4.10万平方米。
凯文学校的占地总面积为17.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2万平方米,其中
将建设教学所需的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校舍,并建设运动场、篮
球场、冰球馆和游泳馆等体育场馆,符合《办学标准》要求。
D、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
《办学标准》要求: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规范、
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校舍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多功能
教室等,附属设施包括图书馆、体育运动场馆和办公生活用房。
a、各阶段学校校舍面积的最高要求分别为:小学不少于5,804平方米,初中
不少于9,149平方米,高中不少于11,104平方米。
33
凯文学校规划教学楼建筑面积为62,566平方米,其中小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
为16,070平方米,初中部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3,956平方米,高中部教学楼建筑面
积为22,540平方米,符合《办学标准》要求。
b、学校图书馆的面积、藏书量要能充分满足师生使用,针对不同阶段的最
高要求为:
阶段 小学、初中 高中
设计藏书量(≥)(万册) 2.5 4
工具书(种) 220 330
报刊杂志(种) 100 150
学生阅览室面积(平方米) 学生数×10%×1.5 学生数×12%×1.5
教师阅览室面积(平方米) 教师数×30%×2.1 教师数×40%×2.1
视听阅览室面积(平方米) 学生数×4%×5 学生数×5%×5
以满足工作人员整理资料、管 以满足工作人员整理资料、管
辅助用房
理借阅的需要为原则。 理借阅的需要为原则。
凯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4100人,教职工人数513人,按最高标准测算所需图
书馆面积为1,936平方米,而规划的图书馆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其中小学部
为500平方米,初、高中部为2,500平方米,在建成后会严格执行标准准备书籍,
满足师生需求。
c、在体育运动设施方面,《办学标准》的最高要求为:设有不低于300米(高
中400米)的环形跑道及100米直跑道的田径场;篮球场和排球场的总量以每5个
班1个场地的标准设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一座室内体育馆。
凯文学校计划建设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场、室外篮球场、棒球场、小学部
200米田径场、小学部体育馆、及中学部体育馆,其中中学部体育馆建筑面积为
22,313平方米,其他体育场地亦按标准设置。
d、办公及生活用房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应以能满足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管理需要为配置原则,
配置办公场所、食堂等设施。
凯文学校规划配置合理的办公场所、食堂等配套建筑,充分满足正常教育教
学管理需要。
②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
34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的教学、办公设备配置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
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满足学校教学的基本需求和教师教学、学生学
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
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设备。
凯文学校计划使用4,700万元,购置各类教学设备,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学
环境。
③教师和工作人员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教师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专任
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技能等要求。
凯文学校将充分发挥清华附中的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学校的中外方校长、
学术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将有清华附中委派,并以高标准选聘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
教师和工作人员,预计教职工人数为513人,师生比约为1:8。④学校教育辅助
中心设置
《办学标准》要求:学校教育辅助中心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学校较为集中的
地区,其服务范围由举办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举办者可选择范围包括:体育类
(游泳池、足球场等)、艺术教育类(舞蹈教室、演艺厅等)、劳动技术教育类(金
工教室、木工教室等)和科学教育类(科学实验室、天文台等)。
凯文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将重点建设体育类和艺术教育类的教育辅助中
心,具体包括游泳馆、冰球馆、演艺中心、创新中心等。
综上所述,凯文学校一方面从筹备阶段起就已严格参照执行了相关规定,与
市区两级教委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保持实时沟通,确保符合办学的硬件要求;另
一方面会充分利用清华附中的人力资源优势,确保满足教师、职工方面等软件要
求,因此在建设项目完工后采取多项措施满足取得办学许可的条件,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
此外,八大处控股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控股股东,承诺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发行后,如凯文学校未能按期取得办学许可,将向中泰桥梁支付现金
补偿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如凯文学校未按计划开学授课,于相关情况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35
内,八大处控股将向中泰桥梁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 1,000 万元;
2、如凯文学校实际开学授课时间晚于预计时间 12 个月以上(含 12 个月),
于相关情况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除已支付中泰桥梁的补偿款外,八大处
控股将向中泰桥梁另外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000 万元;
3、如凯文学校实际开学授课时间晚于预计时间 24 个月以上(含 24 个月),
于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除已支付中泰桥梁的补偿款外,八大处
控股将向中泰桥梁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000 万元。
四、本次发行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既通过偿还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
途径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夯实现有桥梁钢结构业务发展的基础;又通过投资文
凯兴建设国际学校,抓住教育事业发展的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教育业务的
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券、补充流动资
金以及投资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36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
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
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桥梁钢结构业务将受益于公司资本实力的提高,
夯实公司原有业务抵御风险、稳步发展的能力,增强行业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发
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国际学校,进军正在快速发展的高端教育
市场,预期未来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盈利。因此公司的业务将在未来逐步由以
桥梁钢结构业务为主过渡到与教育业务并重的业务格局。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资产主要为与桥梁钢结构生产、销售业务相关的资产,随
着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及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开展,公司与教育
业务相关资产的占比将逐步提升。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章程将根据实际非公开发行
的结果对股本和股权结构进行相应修改。公司亦将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的经营范
围。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环宇投资
持有本公司 21.34%的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本次发
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并以八大处控股认购 14 亿元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八大处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0.10%。因此,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37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仍将保
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各个方面
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人
员、资产、财务方面的分开。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补充公司资本实力
的同时,公司将进军高端教育业务领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
盈利水平。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 9.33 元/股的发行价格和 18,756.70 万股的发行数量测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考虑发行费用),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
175,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迅速提升,资金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公司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
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
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对未来盈利能力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公司竞争
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1、收入和利润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待公司开拓
的新业务领域盈利模式成熟稳定后,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都可能出现较大幅
度的增长。
2、净资产收益率变化情况
3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股本也将相应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产生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
有所降低。但随着公司未来教育业务的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的出现,公司未来
净资产收益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逐步产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都将大幅增加。
三、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环宇投资的股权比例为 21.34%。
本次发行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八大处控股,其持有公司 30.10%的股
份。
本次发行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八大处控股及其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71.07%,公司负债比例较
高。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采取现金认购方式,因此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
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运作的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后,随着
39
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营运资金需求的上升,公司还需要通过银行借款、债券筹资等
方式补充营运资金,因此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方面风险
1、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陈禹先生变更为海淀区国资委。海
淀区国资委具备担当一家多元业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能力,且长期履行对国有
资产的管理责任。
但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往往能够决定和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
营管理层的任免,一旦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
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等都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
带来不确定性。
2、进入高端教育领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教育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入高端教育
领域。
虽然公司已结合高端教育产业的发展前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
划,在项目选择时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国家产业
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人才储备等密切相关,上述因素的变动均
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3、办学许可证不能如期取得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亿元拟投资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学校基础设施
建成后,文凯兴作为举办人向朝阳区教委申请开办凯文学校,凯文学校取得办学
许可证后方可招生。虽然文凯兴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标准实施
学校建设,北京市教委、朝阳区教委和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均支持开办凯文学校,
并且八大处控股已承诺若未能如期取得办学许可则向上市公司补偿,但是凯文学
校若未能如期取得办学许可,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0
4、专业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公司在桥梁钢结构工程领域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但随着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开展高端教育业务。虽然公司将充分利用八大处控
股的相关资源,但如果公司缺乏高水平的教育管理者和优秀的教师,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未来发展将受到一定影响,将给公司未来的长期经营和发展带来风
险。此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桥梁钢构业务的资产与业务规模也将
有所扩张,从而将对公司的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因素导致公司存在人力资
源不足的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而大幅提升,而募集
资金投资的项目将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实施,同时项目实现收益也需要一定的周
期。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规模扩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偿债能力风险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需求逐年增加。截
至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1.16、0.54,资产负债率(合并
报表)为71.07%,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外,2015
年10月公司上调票面利率至7.2%,资金成本进一步提高。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拓宽融资渠道,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
率攀升,增加偿债压力,给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资产抵押可能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银行借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主要采取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
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方式。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银行
借款31,1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7,127.16万元。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相关
银行债务,债权银行可能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41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依据公司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
的工程合同,工程款项依据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安排分次结算后回收,而且
按照行业惯例需要保留5%-10%的工程质保金在1-2年后收取。受宏观经济和政府
财政情况影响,桥梁钢结构工程款回收的时间有延长趋势,且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有所提升。
如果公司应收账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将
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获得大幅提升,同时将进军高端教育业务这
一发展速度较快、盈利能力较强的领域,可持续盈利能力将有望得到提升。但公
司业务领域的转变亦增加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提出更
高的能力要求,因此存在着因进入新的业务领域而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的风险。
2、跨区域管理的风险
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具有区域分布广、施工周期长的特点,增加了项目管理
的难度,需要具备跨区域管理能力。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布于江苏、上海、浙江、
安徽、江西、福建等江河较多的地区,并开发了美国、加拿大、印度等海外地区,
随着公司业务覆盖地域范围的扩大,如果公司的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能适应业务发
展需要,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一般通过投标承包桥梁钢结构工程,签订合同后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采
购各种材质、规格和型号的钢材等主要原材料,安排组织生产。
公司所用钢材一般采取公司自行采购的模式,在工程项目投标前向钢材供应
商询价,公司依据钢材价格,加上自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施工成本,并
考虑公司合理的利润空间后进行投标,项目中标后及时与钢材供应商签订钢材供
应合同,由于从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投标、合同签订至钢材采购存在一定的周期,
42
如果期间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加大公司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难度,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
2、工程质量风险
桥梁钢结构作为桥梁工程的关键部位,其制作、运输、安装均在桥梁建设工
程中占据重要位置,桥梁钢结构工程的质量直接关乎桥梁工程的质量。如果公司
未来桥梁钢结构项目的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者发生质量事故,不仅
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形象,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还将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
3、公司劳务用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及城市消费水平的提升,
在我国城市尤其是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成本出现上升趋势。
公司作为专业的桥梁钢结构工程企业,专注于工程技术的研究、工程流程管理、
质量控制以及工程重要环节的实施,公司将部分基础性工作进行劳务外包。未来
如果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区域的劳动力成本进一步提高,将会导致公司劳务用工成
本的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桥梁钢结构工程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
受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对经济总体状况的预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政策
调整带来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影响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直接影响桥梁钢
结构工程行业发展,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波动。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大中型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竞争对手以大型央企下属企业为
主,竞争对手均不断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壮大自身实力,加强市场开拓,市场
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迅速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提升
43
品牌优势,公司将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
险。
44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章程
修正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根据该章程修正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
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出现亏损;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0%的重大投资;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
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现金分红的数额。
4、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提出具体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5
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包括 10%)的事项。
根据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若公司营收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审计情况拟定年度股利分配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公司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如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议案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7、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9、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
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监事依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制订利
润分配政策草案的事项可以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拟修改的利润
分配政策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近年来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3-2015 年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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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分红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 可供分配利润 占比
每 10 股派 0.80 元(含税),
2013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1,244.00 4,085.42 30.45%
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4 亏损 - -6,166.18 -
2015 每 10 股派 0.04 元(含税) 124.40 1,045.54 10.71%
注:以上现金分红金额都为税前分红金额。
2013-2015 年度,公司累计分配现金股利 1,368.4 万元,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公司依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
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
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在确保前条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
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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