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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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5-07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015 年 12 月 9 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河

智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210 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8.28 元。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25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641.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617.31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中审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 CHW 证验字

【2014】0015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于 2014 年 7 月使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4 年 8 月使用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大型桩工机械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号)。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号)。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实际使

用金额 2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3,616.6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存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项目名称 初始金额 余额

交通银行长沙经开区支行 中大型挖掘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417,185,184.00 1,094,697.14

中国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36,594.94

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湖里支行 大型桩工机械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190,000,000.00 4,499.39

合计 737,185,184.00 1,135,791.47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上述 14,5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归还到位,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

暂时性剩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73,617.31 万元的 18.3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活动。本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

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40.00 万元(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4.35%与活期存款利率 0.35%之差计算)。公

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对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

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超过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73,617.31 万元的 18.3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73,617.31 万元的

18.3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

过 12 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山河智能流动资金压

力,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运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山河智能已承诺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到期日之前归还。山

河智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河智能前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期限尚未到期,该部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需在山河智能按期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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