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0 0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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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11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因筹划

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因筹划事项

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2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 5 个交

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凌波、李骏芳和新余德

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丰电子”或“标的公司”)合计 100%股权,股份支付对价和现金支付

对价比例为 30%和 70%。同时,公司拟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上

银瑞金-天晟新材定增资产管理计划、朱黄杭、吴树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业务

发展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即 71,000 万

元。

本次交易前,天晟新材未持有德丰电子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

接持有德丰电子 100%股权,德丰电子将成为天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

募集资金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

定,如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

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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