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11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因筹划
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因筹划事项
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2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 5 个交
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凌波、李骏芳和新余德
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丰电子”或“标的公司”)合计 100%股权,股份支付对价和现金支付
对价比例为 30%和 70%。同时,公司拟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上
银瑞金-天晟新材定增资产管理计划、朱黄杭、吴树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业务
发展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即 71,000 万
元。
本次交易前,天晟新材未持有德丰电子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
接持有德丰电子 100%股权,德丰电子将成为天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
募集资金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
定,如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
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