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9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 号),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与王洪
兴(自然人)签订协议,以 1 元的价格转让公司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同人”)95%、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王洪兴(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510105195503******。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号
简历:王洪兴,男,1955 年生。1971 年至 1993 年,在成都军区后勤部工作。
1993 年至 1996 年,转业至中促会西南分会工作。1996 年至今,从事个体商贸工
作。
王洪兴先生与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人员、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及上市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12000052832
注册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星光中路 6 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开发、生成、销售: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化危品)、塑料机械、模具及以上产品的安装服务;生产、销售:塑料门窗、
铝合金门窗及幕墙、遮阳窗帘及门窗配套新产品(设计法律、行政法规的项目凭
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5 年 3 月 31 日至永久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
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95%、5%股权。
2、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结果
如下: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5,589,031.55 99,681,942.27
负债 176,637,901.18 167,758,640.85
净资产 -91,048,869.63 -68,076,698.58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1,809,320.41 81,952,127.91
营业成本 74,163,769.79 81,672,163.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5,504.74 57,401.75
销售费用 2,227,303.86 1,508,540.57
管理费用 5,105,821.36 6,048,165.34
财务费用 2,996,494.63 4,325,684.69
资产减值损失 19,479,147.52 -1,141,270.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22,578,721.49 -10,518,558.28
营业外收入 450,945.07
营业外支出 393,449.56 2,385,476.01
利润总额 -22,972,171.05 -12,453,089.22
所得税
净利润 -22,972,171.05 -12,453,089.22
3、交易标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成都同人华塑
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58.90 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3.79 万元;净资产为:
-9,104.89 万元。
4、上市公司为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13 年 12 月,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与成都龙泉驿区龙腾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小贷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龙腾小贷公
司向成都同人提供借款 1,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尚有担保余额 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29 日,南充华塑建材有
限公司以其名下潆华工业园机器设备提供抵押;同时由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及公司前任高管陈志先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经 2014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2014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为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南充华塑
建材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上市公司未委托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委托理财业务。
6、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成都同
人存在以下往来款项:
表一:成都同人应收公司及其子公司
序号 应收对方名称 应收类金额(元)
1 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7,273,983.76
2 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 22,041,579.90
3 同人物管 780,759.97
合计 30,096,323.63
表二:成都同人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
序号 应付对方名称 应付类金额(元)
1 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 7,277,685.85
2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200,000.00
3 海南四海工贸 112,136.82
4 南充华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98.00
5 华塑控股 104,375,356.26
6 南充羽绒厂 492,897.42
合计 112,460,174.35
上述表一、表二互抵后,公司应收成都同人净额 82,363,850.72 元。
上市公司保留对以上债权追索的权利。若转让完成后,未能追回上述债权,
上市公司将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具体数额:公司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
材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95%、5%股权转让给王洪兴
(自然人)。
2、股权转让的价格:
本次转让价格为 1 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之日支付。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
利润的分配。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债务,受
让方在受让该公司股权后会积极协助偿还。
五、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对方购买该等股权,意在进入建材行业并借助成都同人在建材工程行业
多年的生产施工经验及渠道优势,获得长远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上市公司亏损、剥离
资不抵债,连续亏损的下属企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预计上述股权交易,将使公司 2015 年度增加投资收益约 6,800 万元。由于
公司应收成都同人的 82,363,850.72 元转为外部应收款,因此,该应收账款的收
回情况将对 2015 年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需要在年度终了经会计师审
计后确认。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项股权转让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