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违规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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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5-06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违规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因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欢女士的股票帐户长期交由家人代理,未及时对家

人进行应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证券规定进行有效的转达及传递,以至于在其本

人未知情的情况下,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 28000 股(以下简称:

买进行为),成交均价 4.88 元/股,成交金额 136640 元;又于 2015 年 9 月 8 日

卖出 5000 股本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卖出行为),成交均价 4.24 元/股,成交金

额 21200 元。上述交易行为违规理由包括:

1、卖出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所发布的 “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公告([2015]18 号)

精神;

2、因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披露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因此买入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

监公司字[2007]56 号)第十三条;

3、卖出行为导致短线交易,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林欢女士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 28000 股,成交均价 4.88

元/股,成交金额 136640 元;9 月 8 日违规卖出 5000 股时,成交均价 4.24 元/

股,成交金额 21200 元。因此本次违规交易未形成收益,董事会无需向其收缴违

规收益。

2、林欢女士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交易行为

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林欢女士主动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一旦法律法规允许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开启(本次减持行为发

生后 6 个月即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 5000 股公司股

票。

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

作人员,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

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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