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5-06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违规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因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欢女士的股票帐户长期交由家人代理,未及时对家
人进行应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证券规定进行有效的转达及传递,以至于在其本
人未知情的情况下,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 28000 股(以下简称:
买进行为),成交均价 4.88 元/股,成交金额 136640 元;又于 2015 年 9 月 8 日
卖出 5000 股本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卖出行为),成交均价 4.24 元/股,成交金
额 21200 元。上述交易行为违规理由包括:
1、卖出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所发布的 “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公告([2015]18 号)
精神;
2、因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披露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因此买入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
监公司字[2007]56 号)第十三条;
3、卖出行为导致短线交易,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林欢女士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 28000 股,成交均价 4.88
元/股,成交金额 136640 元;9 月 8 日违规卖出 5000 股时,成交均价 4.24 元/
股,成交金额 21200 元。因此本次违规交易未形成收益,董事会无需向其收缴违
规收益。
2、林欢女士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交易行为
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林欢女士主动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一旦法律法规允许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开启(本次减持行为发
生后 6 个月即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 5000 股公司股
票。
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
作人员,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
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