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6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止
一、本次理财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平衡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为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 1 亿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见本
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
产品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为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相关理财产品
协议。本公司与工商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方面关系及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6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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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理财货币: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本金金额:1 亿元人民币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3.10%
(6)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8 日
(7)到期日:2016 年 1 月 12 日
(8)理财期限:36 天
四、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总额度严格
控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规定执
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和流程。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较好,在确保生
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
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六、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90,0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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