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5-5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
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自有资金共 13.72 亿元出资,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特钢”)以构筑物和自有资金共 14.28 亿元出资,
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本公司持股 49%,
宝钢特钢持股 51%。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上海欧冶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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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与上海欧冶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通过托盘业务模式销售公司
钢铁产品,2015 年销售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5.25 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与上海欧冶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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