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纪传盛先生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
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
在认真审核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情况,以及社会
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纪传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纪传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
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将《关
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时,独立董事就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撤回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相关议案的表决,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四、关于同意皇家西班牙人俱乐部(香港)有限公司为REIAL CLUB DEPORTIU
ESPANYOL DE BARCELONA, S.A.D.提供财务资助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皇家西班牙人俱乐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班牙人香港”)
对REIAL CLUB DEPORTIU ESPANYOL DE BARCELONA, S.A.D.(以下简称“皇家西
班牙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顺利完成收购皇家西班牙人的交易事项,落实
股权交易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规定、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收购以及增资完
成后,西班牙人香港将控制皇家西班牙人超过50.1%股权,皇家西班牙人将成为
西班牙人香港控股子公司,故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财
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皇家西班牙人俱乐部(香港)有限公司为REIAL CLUB
DEPORTIU ESPANYOL DE BARCELONA, S.A.D.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赵智文 徐宗玲 李雯宇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