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公司与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签署<关于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权利托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9 00: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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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5-050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签署<关于

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人权利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 年 11 月 26 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华孚集团”)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成为中粮集团全资子企业。华孚并入

中粮集团后,有关食糖产业部分和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为了保持华孚集团稳定经营,中粮集团按照国资委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重组

规划工作。目前,华孚重组规划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15年8月,中粮集团将属于

华孚集团旗下的食糖业务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糖公司”)委托

公司来管理,以解决食糖业务内公司与中粮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并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情况及公司食糖业务的发展,目前公司与华孚集团签署一份《关于

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权利托管协议》(以下

简称“托管协议”),由公司管理华孚集团下属企业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的长春

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由于华孚集团和公司的控股股东均是中粮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2、类型:全民所有制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4、法定代表人: 谷深

5、注册资本:133387.4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 年 01 月 04 日

7、营业期限:1993 年 01 月 04 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 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6 年 05 月 30 日);企业改造、

重组、发展的研究、策略与咨询;企业资产托管;建筑材料、木材、化工产品及

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石化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食品机械、制冷设备、

机电设备、农业机械设备、皮革及制品、包装材料、塑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的销售;汽车的销售;酒店管理;进出口

业务;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9、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华孚集团总资产 114.36 亿元;净资产 43.82

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4.49 亿元;净利润 7023.06 万元。

三、托管标的基本情况

(一)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宽城区经济开发区兴旺路 3518 号

4、法定代表人: 孙京卫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19 日

7、营业期限:2010 年 04 月 19 日至 2029 年 06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 副食品、酒类、五金交电、家具、建材批发零售;代储代运、

物流配送;物流仓储运输;电子商务咨询服务(中介与金融信息除外);进出口

贸易(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

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9、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11,111.75 万

元;净资产 10,111.5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9.34 万元;净利润-51.63

万元。

(二)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工业大道(小唐段)45 号

4、法定代表人: 陈雄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贰万玖仟玖佰元

6、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20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 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

流服务(以上项目持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持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仓储:食糖、原糖、副食品;销售:塑料制品,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饲料、瓷砖、陶瓷土、农副

产品(不含活禽),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塑料编织袋;人力搬运服务;机械设

备出租;自有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6104.9 万元;

净资产 5980.72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00 万元;净利润 103.92 万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华孚集团将对所属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不

再享有除所有权、国有资产处置权和利润分配之外的任何权益/权利。

2、托管范围为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3、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后,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

司的前期管理工作暂由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负责,重大事项报中粮屯河批准执

行。

4、本次目标权利委托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原由华孚集团承担的债权、

债务仍由华孚集团承担。不涉及职工安置。

5、公司接受委托托管目标权益后,华孚集团向公司支付适当的托管报酬。

该托管报酬视被托管企业在托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含税)的情况由双方

酌情商定。该净利润不包括处置股权、资产等非经常性收入形成的利润。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受托管理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的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

商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

六、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华孚贸

易发展集团公司签署<关于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出

资人权利托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本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于解决公司与大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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