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关
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需要,同意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清算注销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长
乐未央分公司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解除房
屋租赁合同并清算注销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未央分公司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清算注销长乐未央分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经营结构,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三、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西安中旅国际旅行社部分股权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关
于收购西安中旅国际旅行社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旅行社业务,有利于西安
中旅国际旅行社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我们
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西安中旅国际旅行社
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马 晓 辉 金 博 陶 克 俭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