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
到董事 10 名,实到董事 10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公司持股 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16 年
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 2016 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
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 23 亿元人民币,衍生品投资的合约金额不超过 230 亿元
人民币(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持股 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物产集
团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 3500 万元占 70%、
姚星亮先生出资 1500 万元占 30%)(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对外投
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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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通过银行向持股 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3240 万元,期限两年,利率 5.23%,用于补充远大物产的流动资金,由浙江新景
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张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五、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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