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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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5-10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决定将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森电子”)

42%的股权以人民币1,921.84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都辉先生。股权转让后,公司所

持有的禄森电子股权由60%减至18%,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变更为

投资具有生产能力的禄森电子,使用募集资金2,700 万元对禄森电子进行股份收

购及增资,增资后持有禄森电子60%的股权。为了突出公司主业,增强核心竞争

力,公司拟将持有的禄森电子4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都辉。以2015年9月30日为

基准日,禄森电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8,598,799.34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

意按照禄森电子股权对应的账目净资产值的1.6倍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即公司向

都辉转让禄森电子42%股权的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921.84万元。

2、履行审批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然人都辉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都辉,男,身份证号码******19730506****。

本次交易前,都辉为禄森电子的股东,持有禄森电子4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 1358 号 2-3 栋

法定代表人:洪爱金

注册号:310000400400054

注册资本:人民币613.8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2004年10月10日至2054年10月9日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线路板及集成,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68.28 60% 货币

都辉 245.52 40% 货币

合计 613.80 1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0.484 18% 货币

都辉 503.316 82% 货币

合计 613.80 100%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合计 6,879.66 7,547.44

负债合计 3,703.40 4,687.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76.26 2,859.88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9 月

主营业务收入 9,157.48 8,594.89

利润总额 394.77 -316.15

净利润 294.37 -316.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75 899.37

(注:2015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公司拥有的禄森电子42%的股权

2、转让价格: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禄森电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28,598,799.34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禄森电子股权对应的账目净资产

值的1.6倍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即公司向都辉转让禄森电子42%股权的转让款总额

为人民币1,921.84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方式

4、付款安排:分两次支付

(1)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 50%。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

剩余股权转让款。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生效。

五、其他事项说明

股权转让后,公司所持有的禄森电子股权由60%减至18%,禄森电子不再是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禄森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不

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等,公司

不存在为禄森电子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禄森电子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公司已经完成对深圳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目前公司正在收购

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大数据方向,确立了以数据接入——大数据

挖掘、处理和分析——大数据应用为公司的主要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公司为集

中精力和资源做强主业,拟逐步剥离非核心主业的业务,决定释放禄森电子的部

分股权。本次转让禄森电子的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集中精力和资

源做强主业,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符合公

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禄森电子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转让禄森电子部分股权有利于公

司优化战略布局,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强主营业务,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求,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

司部分股权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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