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规的要求,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
“公司”)进行了 2015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吕晓峰、隋玉瑶
(三)督导专员:钟犇
(四)培训时间:2015 年 11 月 24 日
(五)培训地点: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 3 楼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吕晓峰、曾琨杰、李志强
(七)培训对象:九鼎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如何具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何准确及时合规的进行信息披露以及与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对因故未现场参
加培训的董监高人员采取远程培训方式,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
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保荐工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江苏九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期内的专项培训,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
训,九鼎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有了更好
的把握与领会。同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
了九鼎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市场的理解以及规范运
作意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