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协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2、本次股权转让的收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后确认。公司目前未能
预测股权转让给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与王洪
兴(自然人)签订协议,以 1 元的价格转让公司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95%、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王洪兴(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510105195503******。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号
简历:王洪兴,男,1955 年生。1971 年至 1993 年,在成都军区后勤部工作。
1993 年至 1996 年,转业至中促会西南分会工作。1996 年至今,从事个体商贸工
作。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12000052832
注册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星光中路 6 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开发、生成、销售: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化危品)、塑料机械、模具及以上产品的安装服务;生产、销售:塑料门窗、
铝合金门窗及幕墙、遮阳窗帘及门窗配套新产品(设计法律、行政法规的项目凭
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5 年 3 月 31 日至永久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
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95%、5%股权。
2、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结果
如下: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5,589,031.55 99,681,942.27
负债 176,637,901.18 167,758,640.85
净资产 -91,048,869.63 -68,076,698.58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1,809,320.41 81,952,127.91
营业成本 74,163,769.79 81,672,163.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5,504.74 57,401.75
销售费用 2,227,303.86 1,508,540.57
管理费用 5,105,821.36 6,048,165.34
财务费用 2,996,494.63 4,325,684.69
资产减值损失 19,479,147.52 -1,141,270.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22,578,721.49 -10,518,558.28
营业外收入 450,945.07
营业外支出 393,449.56 2,385,476.01
利润总额 -22,972,171.05 -12,453,089.22
所得税
净利润 -22,972,171.05 -12,453,089.22
3、交易标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成都同人华塑建
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5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3.79万元;净资产为:
-9,104.89万元。
4、上市公司为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13年12月,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同人”)与成都
龙泉驿区龙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小贷公司”)签署借款合
同,合同约定龙腾小贷公司向成都同人提供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
12月30日至2014年6月29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潆华工业园机器设
备提供抵押;同时由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及公司高管
陈志先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经 2014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2014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5、上市公司未委托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委托理财业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具体数额:公司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
材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95%、5%股权转让给王洪兴
(自然人)。
2、股权转让的价格:
本次转让价格为 1 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之日支付。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
利润的分配。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债务,受
让方在受让该公司股权后会积极协助偿还。
五、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上市公司亏损、剥离
资不抵债,连续亏损的下属企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项股权转让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