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议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
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对本
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调整后的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
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未发
现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的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关
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做出调整。
二、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
道”)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将有助于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15 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吕品图、林诗銮、郑春美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