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5-93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29.88%的股权)《关于提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如下七项临时提案:
1、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融资 6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融资 3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融资 1.5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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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融资 3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
限公司贷款 1.1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
司融资 4.5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
司融资 7.2 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
其他内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 2015 年 12 月 8 日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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