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同意将公司
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以 1 元价格转让给王洪兴(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
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95%、5%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成都同人华塑建
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5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3.79万元;净资产为:
-9,104.89万元。
以上议案,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同意将公司
持有的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股权以 1 元价格分别转让给王洪兴(自然人)、汪
时华(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四
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99%、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四川嘉塑型材有
限公司总资产为:2,021.14万元;负债总额为:6,853.11万元;净资产为:-4,831.97
万元。
以上议案,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