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4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同意将公司
持有的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以 1 元价格转让给王洪兴(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
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95%、5%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成都同人华塑建
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5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3.79万元;净资产为:
-9,104.89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成都同人华
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同意将公司
持有的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股权以 1 元价格分别转让给王洪兴(自然人)、汪
时华(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四
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99%、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四川嘉塑型材有
限公司总资产为:2,021.14万元;负债总额为:6,853.11万元;净资产为:-4,831.97
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四川嘉塑型
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的议案》
为早日解决公司“退城进园”遗留的土地问题,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
司经营现金流。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与南充市政府及下设相关部门签署土地收储
相关协议,具体为:
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代表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总金额不
超过 4 亿元的与公司位于南充市三块宗地相关的土地收储协议。授权董事长及董
事长指定的代表人参与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接洽、谈判、申请、报批、登记备案、
业务办理等工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