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编号:2015-09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
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基准日、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5 月 19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 6.22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2 月 8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 4.91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2,700.9646 万股(含 62,700.9646 万
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
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
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79,429.7352 万股(含 79,429.7352 万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
底价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原审议通过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