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2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 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将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恒天海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由持有博莱特 49%股份的另一股东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置
业”)提供反担保;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的 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220 万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到期,该笔贷款原担保方式为:由恒天海龙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博莱特在原 2,000
万元贷款到期还款后续贷 2,000 万元,期限 1 年;同意已到期的原 1,220 万元贷
款还款后续贷 1,220 万元,期限 1 年。上述两笔续贷款由恒天海龙提供同期限连
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持有博莱特 49%股份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20 万元,期限 1 年。
上述两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丘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月刚
注册资本:伍亿贰仟贰佰万零陆仟零陆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
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窗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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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博莱特资产总额为 85,460 万元,负
债总额为 18,52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480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 6,780 万
元),净资产 66,935 万元,营业收入 50,066 万元,利润总额 1,794 万元,净利
润 1,62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3,40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28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237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 6,600 万元),净资产 68,126
万元,营业收入 33,113 万元,利润总额 1,196 万元,净利润 1,192 万元,未经
审计。
博莱特股权结构图
恒天海龙股份 潍坊恒和置业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博莱特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潍坊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续贷款,由恒天海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由持有博莱特 49%股份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反担保,期限 1 年(2016 年 1
月-2017 年 1 月);拟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 1,220 万元的续贷
款,由恒天海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持有博莱特 49%股份的另一股东
恒和置业提供反担保,期限 1 年(2015 年 11 月-2016 年 11 月)。
上述两笔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日期及合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持有博莱特 51%的股份,为博莱特控股股东,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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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担保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2.反担保情况:为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按公平、对等的原则,持有博莱特 49%
股份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反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20 万元。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
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与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
担保情况相同。具体如下:
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3,2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比例为 1.0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4%。本次担保
后,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3,2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0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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