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82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钱
文龙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公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7 日和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截止
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 日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同时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
事宜的授权期限亦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公司拟撤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公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仍为自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
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7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
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