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基因: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7 16: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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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基因 公告编号:2015-097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与深圳高科新农

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1、甲方: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海口市

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 26A,法定代表人为黄培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400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粮食、棉花、

油料、糖料、瓜菜、果树、茶树、桑树、花卉、草类等作物种子的选育、生

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生物激素、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及

制品;种用仪器设备、人造革、塑料制品销售;农业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

农作物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产业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

营)。

2、乙方: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

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栋八楼北 801-805,法定代表人为毛越东,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乙方是国内最早将电动无人直升机运用于杂交水

稻制种辅助授粉、喷施赤霉素、病虫害防治的企业,研制出了高度适应田间作

业的农用无人直升机。通过大规模的田间作业验证,该机型性能稳定、作业效

率高、作业效果好,并于 2014 年通过了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

检验,同时参与了农业部主导的农用无人机行业标准的制定。乙方发明了 U 型

药箱喷洒设备;是国内首家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到农用无人直升机以及将

无人直升机用于病媒防治的企业。乙方于 2012 年组建飞行服务团队,是国内首

支专业无人机植保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田间飞防作业经验,并创办了国内规

模最大的无人直升机应用培训学校,分支机构遍布浙江、新疆等十个国内省份

以及泰国 Surin 府,是经 AOPA 审定合格的专业培训机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甲方目前正在搭建的“一站式粮食生产供应链管理平台”以及打造智

慧农业、生态农业的目的,乙方将研发生产适用于我国现代化农业的无人机产

品,并紧密应用于甲方运营的各个一站式粮食生产供应链管理项目,同时,双

方有意探索建立“农业无人机应用服务体系”,其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无人

机技术实现基础农资(农业种子、农药、化肥等)的喷播作业;利用无人机技

术、现代通讯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实现气象、土壤、自然灾害、病虫害和农产

品溯源等农业信息的收集监测以及田间种植管理系统的建立;配套建立无人机

农业操作管理的培训系统和无人机的金融租赁服务体系等。

双方将组建联合工作小组,推进战略合作的具体事宜,如销售渠道合作和

其他可能的合作。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完善“一站

式粮食供应链管理”项目服务环节、推动和加快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规模化、

集约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

展的原则,将积极探索无人机在现代农业中辅助授粉、农药喷洒、病虫防治、

航空植保和田间监测等方面的应用,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集操作培训、现场作

业流程、保养维护、销售与租赁等环节在内的无人机农业应用服务体系。上述

举措不仅将帮助参与“一站式粮食供应链管理”项目的种粮主体提高种粮效率

和控制经营风险,同时,也将促进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在“一站式粮食供应链管

理”服务体系中的逐步实现。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农业无人机应用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

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协议双

方后续可能发生的合作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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