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10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铁塔,股票代码:002545)自201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
并于201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5-040),2015年7月8日、2015年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75),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2
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上述相关公告已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以及与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相
关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
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起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需待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进行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
超过十个交易日。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获得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