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5-09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述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或“乙方”)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
目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ICT)解
决方案供应商。依托强大的研发和综合技术能力,在企业业务领域与合作伙伴开
放合作,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创新,致力于为全球政府及公共事业、能源、金融、
交通、电力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 ICT 解决方案和服务,这些领
先的解决方案包括基础网络、统一通信与协作、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和行业应用等。
目前,华为的业务遍及全球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全世界 1/3 以上的人口。
2、华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影视
公司,双方依托海量的视频娱乐产品、全媒体渠道和全业务链等优势,在华为终
端消费品领域、运营商领域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视频业务在国内及
海外的发展。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就合作后续问题定期磋商,共
同研究、制订合作计划,协调、落实合作具体事项,并尽快达成围绕不同项目的
具体合作协议。
3、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中较后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公司顺应影视传媒行业网络化、移
动化的趋势,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领域业务拓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品牌
和产品的进一步延伸,巩固和加强公司的业务渠道,提升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
本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所述事项仅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
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
2、上述合作事项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