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贸物流: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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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股价波动的核查意见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或“公司”)因

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起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8

月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5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审

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及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并于当日

复牌。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特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

议案,未获通过。

考虑到本次重组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故公司决定再次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因前述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2月3日起再次进入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程序。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独立财务

顾问”)现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核查说明如下:

一、2015年7月21日首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价波动情况

华贸物流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

段为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20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

-26.39%。

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20日,上证综指在该区间段内的累计涨幅为

-10.86%。剔除大盘因素,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申请连续停牌前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5.53%,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华贸物流所属行业为G58,即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Wind证监会交运仓储指数(883024.WI)在该区间段内的累计

涨幅为-18.64%。剔除行业因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申请连续停牌

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7.75%,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华贸物流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首次申请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二、2015年12月1日第二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价波动情况

(一)2015年12月1日第二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价波动具体情况

2015年11月24日,华贸物流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港中旅

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及修

订后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并于当日复牌。2015年11月30日,公

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通过。公

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2月3日起再次进入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程序。因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11月23日处于停牌状态,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第二次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2015年6

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包括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0日之间的交易

日,以及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2015年7月21日至

2015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

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

9.21%,未达到20%。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上证综指在该区

间段内的累计涨幅为-14.99%。剔除大盘因素,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

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24.20%,累计涨跌幅超过20%。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华贸物流所属行业为G58,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Wind证监会交运仓储指数(883024.WI)在该区间段内的累计涨幅为-23.70%。

剔除行业因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

幅为32.91%,累计涨跌幅超过20%。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公司股票因本次重组第二

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二)第二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价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第二次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

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包括两个时间段:1、公司首次申请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前15个交易日(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0日之间的交易日);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复牌至第二次停牌前的5个交易日(2015年11月

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两个时间段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如下:

1、公司首次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15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

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0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申请连

续停牌前,公司股票的累计涨幅为-4.65%。在该区间段内,上证综指的累计涨

幅为-1.50%,剔除大盘因素,公司股票的累计涨幅为-3.15%。同期,Wind证监

会交运仓储指数(883024.WI)的累计涨幅为-12.26%,剔除行业因素,公司股

票的累计涨幅为7.61%。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该区

间段内的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复牌至第二次停牌前的5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5年11月24日起首次复牌。

受重组利好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复牌后涨幅较大,首次复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2015年7月20日)收盘价为10.46元,第二次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

11月30日)收盘价为11.98元,该区间公司股票的累计涨幅为14.53%。在该区

间段内,上证综指的累计涨幅为-13.69%,剔除大盘因素,公司股票的累计涨幅

为28.22%。同期,Wind证监会交运仓储指数(883024.WI)的累计涨幅为-13.04%,

剔除行业因素,公司股票的累计涨幅为27.57%。

2015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提示公司股票20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11月26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公司股票因本次重

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主要是由于公司股价较复牌前上

涨幅度较大,而同期大盘和同行业板块下跌幅度较大所致。

三、结论说明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华贸物流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首次申请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公司因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第二次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

达 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标准,主要系2015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重组报告

书》并复牌后,股价涨幅较高,而同期大盘和同行业板块下跌幅度较大,公司于

2015年11月27日发布《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提示公司股票20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公司

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定价基准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调整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相应调整了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价格和发行股数,以及配套融资发行底价,除此之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重组方案相比,无其他变化,对《重组报告

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无其他实质性修改,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4日复牌

后,公司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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