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5-117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2号办公楼
2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天津鹏翎
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2 号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关于提名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 1 号办
公楼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 1 号办
公楼 3 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00270
传真号码:022-63267817(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
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请在上述公告的登记时间里办理,其他时间恕不办理;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15 年 12 月 18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以公司收信邮戳为准),信函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201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办理登记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或
复印件均可,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75
2.投票简称:鹏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鹏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
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元代表
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 100
审议《关于提名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 1.0
选人的议案》
(3)输入委托股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
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世玲
2.联系电话:022-63267888
3.传真:022-63867817(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
4.邮编:300270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
7.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8.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附件
1.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因 不能出席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出席,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提名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的议案》
股东: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
代表人姓名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