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二)

来源:上交所 2015-1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和《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库尔勒

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

于授权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进行核查,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将全资子公司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以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

价格公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授权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事项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资金流动性和

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取较好的短期财务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

权经营层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产品的投资。我们

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

审议停止该投资。

独立董事签字:

二 0 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统一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