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拟置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书)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涉及拟置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900053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02 日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声明

声 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

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

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

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

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15】第 0900053 号-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目录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目录)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

拟置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900053 号

声明 ................................................................................................................................................. 1

目录 ................................................................................................................................................. 2

摘要 ................................................................................................................................................. 3

正文 ................................................................................................................................................. 4

一、 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I. 委托方 ........................................................................................................................................... 4

II. 其他报告使用者............................................................................................................................. 6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 6

三、 评估目的 ........................................................................................................................... 10

四、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2

六、 评估基准日........................................................................................................................ 13

七、 评估依据 ........................................................................................................................... 13

I. 经济行为依据 .............................................................................................................................. 13

II. 法规依据 ..................................................................................................................................... 13

III. 评估准则及规范........................................................................................................................... 14

IV. 取价依据 ..................................................................................................................................... 14

V. 权属依据 ..................................................................................................................................... 15

VI. 其它参考资料 .............................................................................................................................. 15

VII.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 ..................................................................................................... 15

八、 评估方法 ........................................................................................................................... 16

I. 概述 ............................................................................................................................................ 16

II.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说明 ............................................................................................................ 16

III. 资产基础法介绍........................................................................................................................... 17

IV. 收益法介绍 .................................................................................................................................. 19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十、 评估假设 ........................................................................................................................... 21

十一、 评估结论 ........................................................................................................................... 23

I. 概述 ............................................................................................................................................ 23

II. 结论及分析 .................................................................................................................................. 24

III. 其它 ............................................................................................................................................ 25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5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6

I.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 26

II.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 ................................................................................................................... 26

III.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 27

IV. 评估报告解释权........................................................................................................................... 27

十四、 评估报告日........................................................................................................................ 27

报告附件 ....................................................................................................................................... 29

【2015】第 0900053 号- 2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摘要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摘要)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拟置

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900053 号

委托方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 他 报 告 使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用者 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 估 对 象 及 本次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

评估范围 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净资产为

797,544,979.12 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在对被评估单位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874,897,326.16 元。

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捌拾玖万柒仟叁佰贰拾陆元壹角陆分。

评 估 结 论 使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 2016 年 9 月 29 日。

用有效期

重 大 特 别 事 具体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2015】第 0900053 号- 3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正文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正文)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欲了解

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涉及的上海电

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

拟置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900053 号

一、 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I.委托方 委托方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中路 11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2476.6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

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

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是

中国最大的装备制造业集团之一,是集工程设计、产前身为上海电

气联合公司,是 1984 年 8 月 22 日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在上海电站

设备公司的基础上,由上海电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锅炉厂、

【2015】第 0900053 号- 4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上海电站辅机厂等公司组建并从上海机电工业管理局划出归市经

委直接领导后更名而成。1994 年,经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电气总

公司更名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委托方 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1727)

注册地址:上海市兴义路 8 号 30 层

注册资本:1282362.666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

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

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

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企业简介:2004 年 3 月,上海市国资委出具沪国资委重[2004]79

号《关于同意组建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电气总

公司、珠江投资、福禧投资、申能集团、宝钢集团、明光投资共同

出资组建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主营业务分为四个板块:新能源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

工业装备和现代服务业。

1、新能源设备

制造并销售核电核岛关键设备,设计、制造并销售风电设备等重型

机械设备、以及大型铸锻件。

2、高效清洁能源设备

制造和销售煤电、气电、核电常规岛设备及输配电设备。

3、工业装备

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印刷包装机械、机床、电机、轨道交通及

其它工业自动化设备。

4、现代服务业

电力和其他行业工程的一体化服务以及金融产品等功能性服务。

上海电气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燃煤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燃

气发电机组、核电核岛设备、核电常规岛设备、输配电设备、大型

铸锻件及其相关辅机和控制设备、电梯、机床、印刷包装机械、大

【2015】第 0900053 号- 5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中型电机、船用曲轴锻件、冶金装备铸锻件、电站 EPC 工程、电

站服务(电站改造、远程监控)、电梯维修保养、输配电工程、输

配电检测服务、节能服务、金融服务业、国际贸易等。

近年来,上海电气站在新起点,深入研究新一轮发展战略,形成了

“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坚持向技术高端化、结构轻型化、管控集团

化、运作扁平化及工作实效化”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框架。上海电气

经受了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足的严峻考验,仍然保持了经济的平

稳增长。

委托方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是被评估单位上海电装燃油喷射

有限公司股东;委托方 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收购方。

II. 其 他 报 告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国有资产评估经济行为

使用者 的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

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除此之外,任何得到评估报告的第三方都

不应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装”)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程普路 118 号

注册资本:美元贰仟玖佰肆拾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李健劲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柴油发动机燃油泵及其配套的燃油喷射系统零部件(限

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企业历史沿革

(1)2001 年 1 月,上海电装设立

2001 年 1 月 9 日,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上海东松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挺、庞继金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电装”)。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设立

【2015】第 0900053 号- 6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时的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其中: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

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270.00 万元,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刘挺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 万元、庞

继金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 万元。该次出资已经上海公信中南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公会验(2001)高字第 002 号验资

报告。

上海电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1,270.00 84.67%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 13.33%

刘挺 15.00 1.00%

庞继金 15.00 1.00%

合计 1,500.00 100.00%

(2)2003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03 年 1 月 16 日,根据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及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刘挺、庞继金将其各自所持有的 15 万元

合计 30 万元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权以 362,444.98 元的价

格转让给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电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1,300.00 86.67%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 13.33%

合计 1,500.00 100.00%

(3)2003 年 8 月,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2003 年 8 月 20 日,根据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将积累的 3,122,249 元盈余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变更

后从原先的 1,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8,122,249 元人民币。该次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已经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上大验字(2003)第 55 号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电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1,570.594893 86.67%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1.629984 13.33%

合计 1,812.224877 100.00%

(4)2003 年 8 月,企业更名,增资扩股

【2015】第 0900053 号- 7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2003 年 8 月 23 日,根据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及增资协议,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名称由“上海东维燃油喷射有限公

司”变更为“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并由电装(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对上海电装增资,成为新的股东。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为 52,942,846.99 元人

民 币 , 相 当 于 6,397,927.13 美 元 。 其 中 , 经 评 估 后 价 值

43,356,101.60 元人民币相当于 5,239,408.05 美元的实物资产作为

实物增资,9,586,745.39 元人民币相当于 1,158,519.08 美元作为

现金增资。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为 3,211,304.24 元人民币相

当于 388,073.02 美元。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为 4,624,000 美元现金。

该次出资已经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

大验字(2003)第 8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扩股后,上海电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829.60 61.00%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8.00 5.00%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62.40 34.00%

合计 1,360.00 100.00%

(5)2008 年 4 月,增资扩股

2008 年 4 月 21 日,根据上海电装股东会决议及上海市外国投资

工作委员会批复(沪外资委协[2008]1084 号),上海电装注册资

本由 1,360 万美元增至 2,94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投资各方按

在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出资。其中,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

司以货币出资 963.80 万美元、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

出资 79.00 万美元、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537.20

万美元。该次出资已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审验并出具青振沪外验字(2008)第 03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扩股后,上海电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1,793.40 61.00%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7.00 5.00%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99.60 34.00%

合计 2,940.00 100.00%

【2015】第 0900053 号- 8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6)2010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17 日,根据上海电装股东会决议、上海市商务委员

会批复(沪商外资批[2010]3400 号)及股权无偿划转的协议,上

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电装的 61%股权

无偿划转至电气总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海电装的

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793.40 61.00%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7.00 5.00%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99.60 34.00%

合计 2,940.00 100.00%

上述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出具的“青振

沪外验字(2008)第 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企业经营概况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是在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基础上,通过引进株式会社电装的资金和技术,成立的中日合资企

业。上海电装主要从事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建筑机械、发电设备、

船舶用柴油机燃油泵及其配套的燃油喷射系统零部件,并提供售后

服务。上海电装的主要产品为柴油机械泵,系柴油发动机的核心部

件,目前主要生产满足 “欧Ⅱ”排放标准的 NB 型燃油喷射泵(2000

年 10 月从株式会社电装引进),该项产品约占收入的 90%,主要

销往印尼市场,用于生产重卡、拖拉机等装备的柴油发动机,对应

品牌主要为三菱和日野。上海电装还生产 DLL—P 系列喷油器总

成,以及满足“欧Ⅲ”排放标准的高压共轨系统零部件。公司未来发

展将以生产制造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产品为主导。

3、企业历史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核算体系

被评估单位近二年一期资产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3,672.12 100,543.50 102,111.22

负债总额 15,860.28 21,692.80 22,356.72

净资产 67,811.84 78,850.70 79,754.50

【2015】第 0900053 号- 9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3,264.14 74,835.13 44,725.89

利润总额 13,359.92 18,720.65 13,017.15

净利润 11,466.00 16,018.24 11,183.68

上述数据,摘自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为无保留意见。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7%,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

费分别为流转税额的 1%、3%、2%、1%,所得税税率为 15%。

上海电装获得经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

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1 月 18 日签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获得主管税务机关上海市

奉贤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上海电装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享受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优惠税率。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海电装已获得经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三、 评估目的

根据上海电气及电气总公司董事会决议,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61%股权,本次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已取得的经济行为文件:

1、上海电气董事会决议;

2、电气总公司董事会决议。

四、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 本次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

位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

的账面净资产为 797,544,979.12 元。总资产为 1,021,112,161.64

元,负债总额为 223,567,182.52 元。

2.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上海电装申报的房地产共计 1 处,位于上海

市奉贤区南桥镇程普路 118 号,权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15)第

014561 号,房地产权证仅记载了土地信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

【2015】第 0900053 号- 1 0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的房屋

建筑物 面积 32,723.10 平方米 ,房地 产权 证记载 的土地 面积

79,698.90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用地。该

地块上另附构筑物计 4 项,主要是绿化、道路及停车场等,现使用

正常。

3.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机器设备共计 1,065 台

(套),其中:机器设备 402 台(套)、运输设备 4 辆、电子设

备 659 台(套),其中 27 台设备及 1 辆小型轿车处于报废状态,

其余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无形资产共计 35 项,其

中:账面反映的非专有技术 4 项(其中 3 项已摊销完毕、1 项摊余

尾差 0.23 元);另有账面未反映的商标 4 项及专利 27 项。

基准日拥有的非专有技术明细如下:

内容或名称 取得日期 原始入账价值(元) 账面价值(元) 取得方式

NB 泵非专有技术 2000.10.21 6,131,920.28 - 外购

柴油喷油器技术 2003.11.19 752,780.07 0.23 外购

P7PE 技术 2003.11.30 2,500,000.00 - 外购

SA3 型柴油喷油泵提前器 2005.09.30 275,113.53 6,878.16 外购

基准日已取得商标证明细如下:

序号 注册证号 核定服务项目类别 名称 有效期

1 12428683 7 SDFI 2014.09.21-2024.09.20

2 12428650 7 SDFI 图形 2014.09.21-2024.09.20

3 12428568 7 SDFI 图形 2014.09.21-2024.09.20

4 12162766 7 SDFI 2014.07.28-2024.07.27

基准日已取得专利证书明细如下:

序号 专利号 名称 专利类别 有效期

2006 年 12 月

1 ZL200610155833.0 采用靴形供油规律的柱塞偶件 发明专利

26 日起 20 年

2012 年 09 月

2 ZL201210362969.4 燃油喷射泵的联轴节装配防错方法 发明专利

25 日起 20 年

2015 年 06 月

3 ZL201520384268.X 车床夹具表面铁屑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04 日起 10 年

2015 年 05 月

4 ZL201520286432.3 压装挡油板的设备 实用新型

05 日起 10 年

2015 年 01 月

5 ZL201520036364.5 用于车辆调速器的连接杆销 实用新型

19 日起 10 年

2015 年 01 月

6 ZL201520036502.X 柴油发动机直列喷射泵 实用新型

19 日起 10 年

7 ZL201520036385.7 停车手柄装置 实用新型 2015 年 01 月

【2015】第 0900053 号- 1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19 日起 10 年

2015 年 01 月

8 ZL201520036410.1 减压器通气孔护帽 实用新型

1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9 ZL201420304542.3 珩磨杆回退装置及包括其的珩磨机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0 ZL201420304545.7 喷射泵和发动机连接的系统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1 ZL201420304544.2 提前器的偏心轮及模具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2 ZL201420304529.8 转向杆毛坯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3 ZL201420305171.0 封堵装置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4 ZL201420305133.5 输油泵的过渡座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5 ZL201420305125.0 用于钢片铆接的防错夹具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4 年 06 月

16 ZL201420305123.1 供油角度自动提前器 实用新型

09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17 ZL201220495268.3 柴油机直列喷射泵出油口的保护帽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用于防止柴油机燃油喷射泵逆回转时喷 2012 年 09 月

18 ZL201220495270.0 实用新型

油的凸轮轴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19 ZL201220495286.1 柴油机直列喷射泵中调速器后壳结构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20 ZL201220495262.6 柴油机燃油喷射装置中的转向杆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21 ZL201220495287.6 柴油机燃油喷射泵的防卡油量控制套筒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22 ZL201220495254.1 柴油机燃油喷射装置中的过渡盘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23 ZL201220495252.2 柴油机直列喷射泵的顶柱体结构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2012 年 09 月

24 ZL201220495263.0 用于燃油喷射泵泵体导程孔加工刀具 实用新型

25 日起 10 年

用于柴油机燃油喷射装置中过渡盘安装 2012 年 09 月

25 ZL201220495269.8 实用新型

螺孔防渗漏结构 25 日起 10 年

2011 年 07 月

26 ZL201120230572.0 一种饱和蒸汽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01 日起 10 年

2011 年 06 月

27 ZL201120220016.5 柴油机喷油器的新型结构 实用新型

24 日起 10 年

5.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且已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

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

估一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2015】第 0900053 号- 1 2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

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

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

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六、 评估基准日

1.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2. 资产评估基准日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期等因素后与

委托方协商后确定。

3.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

因素。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 评估依据

I.经济行为依 1. 上海电气董事会决议;

据 2. 电气集团董事会决议。

II. 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

5.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2006]274 号;

6.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

令;

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 号;

8. 《 关 于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产 权

[2006]306 号;

9. 《 关 于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备 案 工 作 指 引 》 国 资 产 权

[2013]64 号;

10.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产权[2009]941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015】第 0900053 号- 1 3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 其它法律法规。

III. 评估准则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及规范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8.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9.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10.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11.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2.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3.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5.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6.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7.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18.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

露》;

19. 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

20. 《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

2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家标准 GB/T18508-2014);

22. 其它相关行业规范。

IV. 取价依据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3. 《中国汽车网》信息;

4.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

保护部令 2013 年第 12 号);

5. 评估基准日近期的《慧聪商情》;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15】第 0900053 号- 1 4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7.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8.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

9.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10. 上海市建筑工程相关费用的有关规定;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 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

13. 上海土地市场网;

14. 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5.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

16.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17. 公司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18. 公司提供的历史财务数据及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19.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20. 同花顺证券投资分析系统 A 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21. 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贷款利率;

22. 其他。

V.权属依据 1. 投资合同、协议;

2. 房地产权证;

3.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车辆行驶证;

6. 商标证、专利证书;

7.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VI. 其 它 参 考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资料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3.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5. 其它有关价格资料。

VII. 引用其他 1. 无。

机构出具的评

估结论

【2015】第 0900053 号- 1 5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八、 评估方法

I.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3.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II. 评 估 方 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

选取理由及说 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

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分析:首先,从评估对象资产属

性分析,被评估单位其所对应的资产主要包括往来账、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相关负债等,有明确的账面价值反映,且基准日委估资

产已经过会计师审计。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

资产的重置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

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作为权

益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对象适合资

产基础法评估。

其次,被评估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为燃油喷射泵,未来收

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

风险也可以量化,故也适用收益法评估。

再次,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类似上市公司较多,但被评估单位无论

是公司规模、业务模式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具有可比性,也难以

对被评估单位与同行业可比案例的差异进行量化调整。而非上市的

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财务信息又较难通过公开市场获得,故本项目不

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

综合上述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

【2015】第 0900053 号- 1 6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III. 资产基础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

法介绍 况下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

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

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现

金于清查日进行了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进出数倒

推评估基准日现金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

值确认评估值。

应收利息 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

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

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

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

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

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

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预付账款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

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存货 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

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

与账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原材料,按账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

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

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在产品根据其

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时的存

货按照可回收净值确定评估值。

对库存商品,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发票和会计凭证,了解了存货的

保管、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核实了企业基准

日后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账。由于库存商品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

用构成,且均为近期购置的商品,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固定资产 对被评估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

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2015】第 0900053 号- 1 7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重置成本法是以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

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据以估算资产价值的

一种资产评估方式。

计算公式为:

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资产评估值=单位面积重置价格×建筑面积×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

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

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

113 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

的设备,本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

对拟报废的设备按可回收净值评估。

土地使用权 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并最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

估结论。

1.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

若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等条件与委估地块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

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2.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依据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按不同用途对影响

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进行系数修正,从而求得评估对象公

平市场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系非专有技术,同时将账面未反映的商标及专利纳入

评估范围,本次对在用外购非专有技术,按重置成本考虑贬值率来

确定评估值;对已淘汰的外购非专有技术,本次评估为零;对已形

成的专利、商标,因对应产品即将面临淘汰,在可预见未来无法产

生超额收益,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即对注册商标考虑目前重置该

类资产所需支付的合理的设计成本、注册期间的规费估算评估值;

对专利以无形资产形成所需的客观料工费成本、注册成本、合理研

发利润估算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 评估人员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及相关计算过程,并根据对应

产 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2015】第 0900053 号- 1 8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IV. 收 益 法 介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

绍 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以未

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

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模型及公 本次收益法评估考虑企业经营模式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

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P,即

n

Fi Fn (1 + g )

p=∑ +

i =1 (1 + r )i

(r g ) (1 + r )n

其中:r—所选取的折现率。

F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

状况的时间,本次明确的预测期期间 n 选择为 6 年。根据被评估单

位目前经营业务、财务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行业发展前景,

预测期后收益期按照无限期确定。

g—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如假定 n 年后 Fi 不变,g 取零。

收益预测过程 1. 对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未来预测期期间的收益进行复核。

2. 分析企业历史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结合企业的资本

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对管理层提供的明确预

测期的预测进行合理的调整。

3. 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

4. 根据宏观和区域经济形势、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模式,

对预测期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

预测期后的价值。

5. 根据企业资产配置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定营运资金、资本性支

出。

折现率选取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

净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WACC 是

【2015】第 0900053 号- 1 9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WACC=(Re×We)+[Rd×(1-T)×Wd]

其中:Re 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Rd 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 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 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 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公司权益

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Re=Rf+β×MRP+ε

其中:Rf 为无风险报酬率

β 为公司风险系数

MRP 为市场风险溢价

ε 为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及非经营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

性资产负债 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闲置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

入收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常见的指:没有控股权的长期

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为离退休职工计

提的养老金等,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后加回。

付息债务 付息债务主要是指被评估单位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

款项,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经核实,被评估单位

无付息债务。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1. 与委托方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情况以及委估资产

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评估范围,确定

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

2. 指导被评估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3. 现场实地清查。非实物资产清查,主要通过查阅企业原始会计

凭证、函证和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的方式,核查企业债权债务的形成

【2015】第 0900053 号- 2 0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过程和账面值的真实性。实物资产清查,主要为现场实物盘点和调

查,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拍摄、记录;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

文件,查阅有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事故记录等资料。评估人员

通过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管理、资产配置情况。

4. 经过与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和现场勘查,评估人员

对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5. 对管理层进行访谈。评估人员听取企业营运模式,主要产品或

服务业务收入情况及其变化;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历年收益状况

及变化的主要原因。了解企业核算体系、管理模式;企业核心技术,

研发力量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企业竞争优势、劣势。了解企业的溢

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利用状况。

6. 收集企业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指标,以及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

计划、固定资产更新或投资计划等资料。调查了企业所在行业的现

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了影响企业经营的相关宏

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因素。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相同行

业资本市场信息资料。

7. 评定估算。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评估资料收集

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模型或公式,

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通过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

对各种评估方法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

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

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8. 各评估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多次对接,在确认评估工作中没

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下,汇总资产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评估结

论的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9. 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及被评

估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根据沟通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

善,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十、 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

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

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

【2015】第 0900053 号- 2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

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

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

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

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

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

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

断地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

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

虑。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

大变化,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

率、汇率基本稳定。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

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三)收益法假设: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

的协议,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2. 评估对象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

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持续经营。

3. 企业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4.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

的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

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5.本次评估中所依据的各种收入及相关价格和成本等均是评估机

构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在尽职调查后所做的一

种专业判断。

【2015】第 0900053 号- 2 2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本报告评估结果的计算是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评估

报告对评估对象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为依据进行。根据资产评估的要

求,认定这些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一、 评估结论

I.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被评估单

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

益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874,897,326.16 元 ; 其 中 : 总 资 产 账 面 值

1,021,112,161.64 元 , 评 估 值 1,098,464,508.68 元 , 增 值 额

77,352,347.04 元,增值率 7.58%;总负债账面值 223,567,182.52

元,评估值 223,567,182.52 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

797,544,979.12 元 , 评 估 值 874,897,326.16 元 , 增 值 额

77,352,347.04 元,增值率 9.70%。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71,156.91 73,162.29 2,005.38 2.82

非流动资产 30,954.30 36,684.15 5,729.85 18.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26,349.83 27,869.53 1,519.70 5.77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3,491.01 7,879.96 4,388.95 125.72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3.46 934.66 -178.80 -16.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102,111.22 109,846.45 7,735.23 7.58

流动负债 22,356.72 22,356.72

(金额单位:万元) 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 负债合计 22,356.72 22,356.72

2015 年 9 月 30 日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9,754.50 87,489.73 7,735.23 9.70

【2015】第 0900053 号- 2 3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被评估单位各类资产、负债增减值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账面值 71,156.91 万元,评估值为 73,162.29 万元,

增值 2,005.38 万元。主要是对存货产成品的评估考虑了部分利润。

(2)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账面值 13,037.98 万元,评估净

值为 13,325.55 万元,增值 287.57 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其建筑物实际耐用年限所致。

(3)固定资产设备账面净额 13,311.85 万元,评估值 14,543.98 万

元,较账面净额增值 1,232.13 万元,增值率为 9.26%。增值原因:

1)由于企业早期引进的设备 CIF 价较高,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欧

元)的汇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评估原值大幅减值;另外,由于

企业目前生产的产品面临市场萎缩,审计对该产品对应的生产设备

计提减值,而评估是依据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

确定评估值的,二者略有差距,故致使评估值较账面净额有小幅增

值;

2)由于近年来车辆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导致运输设备评估原值略有

减值;但因上海地区对车辆牌照实行拍卖,经评估体现了车辆牌照

的市场价值,故致使运输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3)近年来电子设备更新较快,价格下滑幅度较大,故致使评估原值

减值,但由于企业财务对电子设备的折旧较快,账面净值较低,而

评估是依据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

的,二者有差距,仍致使评估净值增值。

(4)无形资产账面值 3,491.01 万元,评估值 7,879.96 万元,评估

增值 4,388.9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于 2008 年取得该土地使用

权,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奉贤工业区土地市场价

格有了较大涨幅,二是企业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评估是按该土

地用途进行年限修正,两者年限不同,方法不同,故评估增值。

2.收益法评估结论

按照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上述假设条件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值为 72,7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减值 7,054.50 万元,

减值率为 8.85%。

II. 结论及分析 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差异率为 16.90%,出现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

【2015】第 0900053 号- 2 4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

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

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

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因此造

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上海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燃油喷射泵,而燃油泵随着排放

标准要求的一步步提高而不断更新换代,产品的市场环境及产品结

构变化频繁,公司目前所生产的产品市场萎缩,今年年初的董事会

上已开始考虑新产品引入计划,股东方株式会社电装方面也在 7 月

份开始拟定上海电装后十年的发展规划战略。上海电装的主营产品

市场萎缩,新产品及技术尚未明确,管理层根据目前情况对上海电

装的盈利情况进行了谨慎预测,盈利预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资

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的重置成本的角度出发,

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

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作为权益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

产的价值,作为重资产企业的上海电装,资产基础法已经可以很好

的反映自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资产基础法比收益法有着更好

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874,897,326.16

元。

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捌拾玖万柒仟叁佰贰拾陆元壹角陆分。

III. 其它 国内大多数企业产权交易案例,鉴于公众信息平台的公开资料,一

般难获取其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的核算依据,且本次评估对

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故未考虑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

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也未考虑资产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

响。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

关注:

1.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

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

新评估。

【2015】第 0900053 号- 2 5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2. 本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

单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

真实性负责。

3. 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已取得房地产

权证,权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15)第 014561 号,权证仅记载了

土地信息,土地面积 79,698.90 平方米,委评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

32,723.10 平方米,本次评估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合格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评估面积,如将来与权威

部门测绘的面积产生差异,则评估值需做相应调整。房地产权证尚

在办理中。

4. 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

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

完全依赖本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

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5. 若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在委托时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

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6. 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

下,评估结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I.评估报告使用 1. 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所使用。评估报告

范围 的评估结论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以及按规

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 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

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

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及同样的约束力。

II. 评 估 报 告 使 本评估报告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用有效期 有效,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2015】第 0900053 号- 2 6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超过评估结论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III. 涉及国有资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产项目的特殊约 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IV. 评 估 报 告 解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

释权 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四、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5 年 12 月 02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15】第 0900053 号- 2 7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900053 号

报告附件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拟

置入的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900053 号

序号 附件名称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决议

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营业执照

5.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6.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7.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本次专项审计报告

8.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

9.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证及其其他权利证明

12. 评估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13. 评估业务约定书

1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5.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16.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7.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18. 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2015】第 0900053 号- 2 9 -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电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