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公司”)因筹划本次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601727.SH)自 2015 年 10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现就公司此次停牌之前股票
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相关标准事宜作出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128 号
文》的相关规定,上海电气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以及该期间与 WIND 电气设备指数和上证 A 指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上海电气价格 上证 A 指价格 WIND 电气设备指数
日期
(元/股) (点) 价格(点)
2015 年 9 月 1 日 10.74 3,308.21 4,517.69
2015 年 9 月 30 日 11.23 3,197.37 4,304.02
涨跌幅 4.56% -3.35% -4.73%
公司 A 股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4.56%,扣除上证 A 指下跌 3.35%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7.91%;扣除 WIND 电气设备指数下跌 4.73%因素后,波动
幅度为 9.29%。因此,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波动不构成 128 号文第五条所规定的股
价异常波动情形。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