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5-080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简介
2015 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银行”)为满足自
身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补充资本金,优先面向原股东
募集。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3 年通过增资扩
股方式参股兰州银行,目前持有兰州银行 5500 万股。为进一步提高
投资收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兰州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参股数量
不超过 1 亿股(含 1 亿股),参股价格为 2.8 元/股,投资金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公司拟与兰州银行就上述投资事项签署增资协议。
(二)关联关系
因公司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已
持有兰州银行 2.75 亿股,为兰州银行第三大股东,且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赵满堂在兰州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兰州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参股兰州银
行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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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情况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
满堂、马江河、赵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该关联
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
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向阳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1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85,717,981 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62010222442208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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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
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兰州市财政局(持股 12.50%)、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10.12%)、甘肃盛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90%)、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63%)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兰州银行于 1996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6]424
号文批准筹建,于 1997 年 5 月 2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221
号文批准开业,当时名称为“兰州城市合作银行”;1998 年 8 月,经
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银发[1998]94 号文和人民银
行甘肃省分行核发的甘银复[1998]40 号文批准,更名为“兰州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8]195 号文批准,更名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目
前已在甘肃省内设立管理行 11 家、分行 12 家、直属行 13 家,全行
营业网点达到 124 家,并控股 6 家村镇银行。
(三)股本结构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兰州银行股份总额为 3,985,717,981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股份数(万股) 占总股份(%)
国家股 90,144 22.62%
社会法人股 294,682 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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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 13,746 3.45%
其中:职工股 5,045 1.27%
股份总额 398,572 100%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
营业收入 424,318.85 482,661.74
营业利润 213,541.94 199,507.82
利润总额 210,358.10 195,509.70
净利润 161,268.89 148,817.73
项 目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194,798.39 15,516,240.59
总负债 20,093,155.26 14,574,536.11
股东权益 1,101,643.13 941,704.48
注:上表列示的 2015 年 1-10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关联关系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赵满堂在兰州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三)项规定,兰州银行为公
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参股兰州银行的价格,以兰州银行 2015 年 10 月 31 日
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76 元为参照,经兰州银行股东会确定为 2.8
元/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兰州银行尚未签署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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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对兰州银行
的持股比例,在获得稳定、丰厚投资收益的同时,可以使公司的收入
多元化,使融资更便捷,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本次
投资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六、2015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额
201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兰州银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及总金额如下:
从年初至披露日向
关联人 按产品和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日存款金额
兰州银行 金融服务 向关联人存款 未超过 15,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
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兰州银行发展稳健,其经营业绩
稳居兰州市场同行业前列,且专注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在该领域具
有独特的经营优势和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
健全,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盈利水平快速提升,目前监管评级为二类
行,为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最高等级;公司本次参股兰州银行
风险可控,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并能够获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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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投资回报,使公司的收入多元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价格
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八、授权
为提高本次对外投资工作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
资的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
相关后续事宜。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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