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15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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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15-02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下表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说明,具体审议程序如下:

1. 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董事会,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位非关联董事

表决通过了本关联交易案

2. 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潘志荣-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彦君-灿坤先端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谈子畅-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本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全年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发生金额

(%)

采购原料零件 225.14 0 0

代办费 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9.74 0 0

外包设计费 164.14 0 0

合 计 399.02 0 0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发生期间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49.9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单位:万元

法定 注册

企业名称 地 址 币别 主营业务

代表人 资本额

产品设计业、其

灿坤先端智能 台南市仁德区

潘志荣 NTD 3,000 他设计业、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二路 4 号

发展服务业等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企业名称 币别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NTD 3,123 1,776 359 -1,224

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公司

第二项

4、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名称 经营情况 帐款回收能力

经营状况稳定,信用良好, 营运稳定,现金流量正常且支

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付正常,帐款回收正常。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原材料、零组件、模具、生产设备采购: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厦门

灿坤)与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先端智能),将与其它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厦门

灿坤交易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性。

3、代办费:先端智能与厦门灿坤在集团构思境内外采购政策时,综合考虑大宗原材料、生产设

备、模具等境内外的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等,当比较各方面条件由境外采购较佳时,中国

境外原材料、生产设备、模具的采购部份将会委托先端智能代办采购。

2

4、外包设计费:厦门灿坤提供与设计相关的产品思路, 委托第三方为其设计高端产品、新事

业研究发展与国际市场信息收集调研等事项;选择有可比性分析所考虑的因素,以非关联方

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为

委托报价依据。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方名 协议有效 付款安排及

协议内容 签署日期 交易价格

称 起讫日期 结算方式

原材料、零组件、 以出货后 60 天为支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依市场价格

模具、生产设备采 2015 年 10 月 1 日 付条件,亦可以 L/C

2018 年 9 月 30 日 进行交易。

购代办合约书 为支付条件。

灿坤先端

双方签订委托报价单

智能股份

依市场价格 后,预付 40%款项,

研发设计委托协 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1 日 为依据,确 待验收合格后月结

议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定价格。 60 日内支付 60%尾

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

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5 年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2015 年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的决议。

独立董事:涂连东、白劭翔、汤金木

2015 年 12 月 4 日

3

六、 备查文件

1、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相关合约;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04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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