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宜纸
股票代码:6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楼十三层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楼十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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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次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发生变动的生效条件为:1、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3、受让方满足本次股份转
让对受让方在主体资格、收购标的股份资金实力、宜宾纸业债务承接能力、针对
宜宾纸业债务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反担保)措施及在宜宾纸业实施双主业等方
面的条件,且该等条件是否满足须以转让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出具的正式尽职调查
报告和专业意见及法律顾问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书为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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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国
指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资公司/出让方
宜宾纸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环国投/受让方 指 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宜宾国资公司拟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ST 宜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纸”全部股份的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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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楼十三层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楼十三层
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资金:1,390,000,000 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511500000006030
税务登记证号:51159100000255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1999 年8 月4 日至永久
控股股东: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联系电话:0831-23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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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宜宾市国资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宾金
张辉 无 男 董事长、总经理 51250119********56 中国 宜宾 无
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集团
唐益 无 男 董事、副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宜宾市翠屏 14010219********78 中国 宜宾 无
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都五粮液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梁红 无 女 董事、副总经理 51250119********24 中国 宜宾 无
理、宜宾丝丽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泽鹏 无 男 董事、财务总监 - 51252719********14 中国 宜宾 无
成都五粮液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陈荣利 无 女 职工董事 宜宾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61212919********23 中国 宜宾 无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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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宜宾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天原集团(证券代码:
002386.SZ)17.52%的股份;直接持有五粮液(证券代码:000858)36.00%的股
份,通过五粮液集团间接持有五粮液 20.07%的股份,合计持有五粮液 56.07%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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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全部宜宾纸业股份,为
上市公司引入新兴产业及资本,助推上市公司长期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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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种类、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宜宾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9,776,583股股份,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37.77%;通过控股子公司五粮液集团间
接持有宜宾纸业股份16,915,217股,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16.06%。宜宾国资公司
合计持有宜宾纸业56,691,800股,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53.83%。
宜宾国资公司持有的宜宾纸业股份为普通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关系如下图: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宜宾国资公司
51% 49%
五粮液集团
37.7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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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宜宾市国资公司不再持有宜宾纸业的股份,亦不再为宜宾
纸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2015 年 11 月 26 日,宜宾市国资公司与中环国投签署了《关于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之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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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宜宾国资公司直接持有的宜宾纸业 39,776,583 股股份,合计占宜宾纸业总股
本的 37.77%。
3、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宜宾纸业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
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 30 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90%计算,交易价格确定为 15.822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为
629,345,096.23 元。
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宜宾国资公司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188,803,528.87 元(相当于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 30%)。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
(3)受让方满足本次股份转让对受让方在主体资格、收购标的股份资金实
力、宜宾纸业债务承接能力、针对宜宾纸业债务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反担保)
措施及在宜宾纸业实施双主业等方面的条件,且该等条件是否满足须以转让方聘
请的财务顾问出具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和专业意见及法律顾问出具的正式法律
意见书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股份性质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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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标的股份性质不会发生变化,仍为国有法人股。
六、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调查
公司名称: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2 号楼 16 层 2-1604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金:105,000,00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1879099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7 日
出资人名称: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21 号 2 号楼 405-412 室
出让方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正在对拟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
意图等进行调查和了解,最终结果以转让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出具的正式尽职调查
报告及法律顾问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书为准。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间的负债、担保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负
债情况,也不存在未解除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宜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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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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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宜宾纸业股票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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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
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
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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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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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中
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南
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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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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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宜纸 股票代码 600793
信息披露义务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四川省宜宾市
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可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39,776,583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37.77%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39,776,583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 37.77%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数量: 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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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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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辉
2015 年 12 月 2 日